10月10日,卫生部网站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最终稿,要求从今年11月起,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医院可以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但收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10月11日《海峡都市报》)
当前,看病难的问题,特别是挂专家号难的问题,仍然深深困扰着患者。卫生部要求所有公立三级医院开展实名预约挂号服务,将给患者挂号带来方便,但是人们不赞同医院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医院让中介机构当二道贩子,表面上看,这给部分没有时间排队的患者带来方便,但势必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这对于那些辛苦排队又无法挂到专家号的患者不公平。医疗资源本是公共资源,卫生部有责任对医疗资源分配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医院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不仅推卸了医院本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而且意味着挂号流程复杂化,“号贩子”合法化。一旦通过中介挂号的口子被打开,患者挂号权利令人堪忧。
如果中介机构与医院共同挟“专家号”这种稀缺资源以令患者,怎么办?把专家号交给挂号中介机构,在挂号窗口难挂专家号,实际上是剥夺了部分患者的消费选择权,强制患者接受收费服务。医院要收取手续费,挂号中介要赚钱,最后掏的都是患者的腰包。
而且,什么样的中介机构具有预约挂号资格,挂号中介机构如何监管,都还是一片法制空白。说到底,医院与中介机构之间只是利益合作关系,医院没有办法约束挂号中介的收费行为。医院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业务,不仅不能有效预防号贩子,还有可能为号贩子倒号创造合法的环境。
由是观之,医院与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服务,除了有那么一点看起来很美的便民幻觉以外,中介机构难免会成为部分医院创收的一个道具。(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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