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表示,未来3至5年内广东将逐步调整降低直至取消公立医院15%以下的药品加价率,转为收取医师服务费,以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后而出现的收入损失。(8月11日《广州日报》)
这边厢刚刚取消“医院药品加价”,那边厢便迫不及待地要收取“医师服务费”,假如医改仅仅是收费换了个名头,其他一切照旧的话,医改求解公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初衷难免落空,而公众自然也难免要对“换汤不换药”式医改产生质疑。
公众迁怒于“医师服务费”的心理固然可以理解,但是,假如就此把不满和怒火全部泼向“医师服务费”,显然是找错了靶子,甚至是在把“无辜者”当做“替罪羊”。事实上,以药养医长期以来一直都是医疗体制的痼疾所在,医药不分的现象,不仅使得医院药品加价这一明显不合理的现象反成了大行其道的潜规则,同样也使得药品回扣有了滋生的土壤和空间。不难设想,只要医药之间继续纠缠不清、混为一谈,缠绕了过多身外之物的医疗就不可能被真正厘清,医改的成功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来看,取消药品加价,至少代表着医改的正确方向。
或许有人会说,取消“药品加价”,凭什么加收“医师服务费”呢?事实上,“药品加价”这一明显不合理的现象之所以会成为得到官方认同的规则,其背后的原因恰恰在于医院的运营成本一直以来缺乏实质意义上的承担者。然而,医院的运营终究不可能是“无米之炊”,当财政的支付对于不少医疗机构仅够发退休医生的退休金时,医院的运营成本显然只能来自于其他的渠道,“药品加价”之类的养医手段,也就应运而生了。于是,在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没有其他的来源保证的前提下,取消“药品加价”,这部分费用显然不可避免地要以其他的形式呈现,“医师服务费”只不过正好出现在了这个不恰当的场合罢了。
“医师服务费”本该名正言顺,既然如此,“医师服务费”本身至少无可质疑。但是,公众担心,假如医师服务费被作为药品加价的替身,不仅是将医改儿戏化,当医师服务费只为弥补取消药品加价的亏空时,其实也并未真正尊重医务工作者的劳动。如此医改,的确只是停留在了形而上的层面上。(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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