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07年9月1日深圳少儿医保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共计有符合条件的14万农民工的子女纳入了少儿医保,和深圳户籍的孩子们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少儿医保政策规定,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如其父母任何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我市在2007年建立少儿医保时就向农民工子女开放,之后2009年在我市推出大学生医保时,也将深户和非深户全部纳入医保体系,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明这样告诉记者。
李明认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能否实现覆盖全社会的一个难点,是农民工获取生活保障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必要特征。“作为一座拥有农民工数量最多的城市,深圳较早地正视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农民工医保。”李明说。
2006年,我市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3月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农民工医保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医保待遇。李明介绍,近年来,我市农民工医保待遇水平也逐年提高。目前药品品种目录已由原来的1200种提到2077种,报销封顶线也由6万元提高至15.5万元。住院报销比例也已由此前的60.06%提升至71.69%。
我市还为农民工制定了多种医保方案,农民工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参加农民工医保、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目前我市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当中,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有50.8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有190多万人,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有500多万人。至今我市农民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突破700万人,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记者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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