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滥用“止咳水”易致成瘾 销售监管存困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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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滥用“止咳水”易致成瘾 销售监管存困难
2010年05月21日 09:2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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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国内首次开展的中学生滥用药物现况的大样本药物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的现象正在好转,处于低流行或散发状。

  “止咳水”何以在青少年中滥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干预?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止咳水”易在青少年中滥用,导致药物依赖、成瘾

  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以下简称“止咳水”),临床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的咳嗽。因其服用方便、疗效明显,受到广大患者欢迎。其主要成分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物质,长期大剂量连续服用,可导致药物依赖、成瘾。

  目前,“止咳水”已成为欧美和南亚一些国家青少年流行滥用的药品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在玩网络游戏困倦时,觉得喝一瓶“止咳水”很提神,于是不停地喝,并介绍给其他同学,长期大剂量服用导致依赖并成瘾。

  调查结果显示,“止咳水”的来源,主要是“自己购买”和“来自家里”。多次尝试使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听说可解除疲劳和提高精力、好奇心驱使、寻求刺激。近一个月滥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解除压力烦恼、无聊寻求刺激、无法忍受戒断症状。首次使用“止咳水”的场所大多数都是“家里”,多次使用的场所有歌舞厅、家里、学校、网吧。

  长期从事精神疾病临床治疗的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告诉记者,滥用“止咳水”成瘾,不仅造成中学生身心损害,例如心理行为异常及人格异化,全身多脏器和系统功能紊乱,学业荒废和家庭不和,而且可能使其成为社会上毒贩的潜在“客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广东省在校中学生曾滥用“止咳水”的影响因素有:地区、学校性质、性别、居住情况、零花钱、学习压力、业余安排、有无社会朋友、吸烟、饮酒、与老师关系、滥用“止咳水”的危害认识、身边有无药物滥用者等13种。滥用“止咳水”的在校中学生以职业中学、低年级、男生为主,尤其是有吸烟、饮酒习惯的学生以及有社会青年朋友的学生。“面向在校学生广泛开展药物滥用预防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可以有效地控制青少年滥用药物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

  销售渠道监管存在困难

  “止咳水”2005年起就被列入必须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管理之列,2007年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被列入了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管理措施更加严格。

  由于“止咳水”是普通处方药,凭处方就能购买,获取比较容易。还有一些正规零售药店为了牟利,违规将“止咳水”按非处方药销售,为青少年滥用提供了方便。

  调查显示,当前对 “止咳水”销售渠道的监管有一定困难,特别是位于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小型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非法销售点,监管难度更大。

  另一个监管难点,就是网络。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网络禁止销售“止咳水”等处方药,但违规销售现象仍屡禁不止。

  据记者了解,对“止咳水” 等易成瘾处方药品的监管,在国际上也是公认的难题。目前,该类药品在国际上也并未实行特殊管理。

  自2000年以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止咳水”的管理。2009年5月—9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查处相关案件314 起,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销售“止咳水”的企业和个人。

  干预需要企业、医院、监管部门、学校和家庭多管齐下

  虽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监管,滥用现象有所控制,但滥用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因此,业内人士指出,有必要进一步开展干预工作来控制青少年滥用药物状况。“干预需要企业、医院、监管部门、学校、家庭多管齐下。”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戒毒科主任卓福镇说。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物从生产厂家到中间销售商再到医院、药店、私人诊所等药品零售机构整个药品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

  专家表示,由于“止咳水”属于止咳的有效药物,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保证药物的正常供应,让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买到。就生产企业方面而言,应改变“止咳水”的口味及处方,增加恶心药物,以盐涩口感替代现有口感,阻止滥用者使用,并可在药品包装上增加“长期滥用有害健康”的标识。

  业内人士认为,医疗机构在减少和防止“止咳水”滥用方面也应发挥专业作用。此外,调查显示,学校是主要滥药地点之一,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并使家长提高药品知识,教育孩子不能滥用药物。

  专家指出,由于滥药者复饮的主要原因是缓解压力和郁闷等不快情绪,因此针对到医院脱瘾治疗的青少年,在治疗后要加强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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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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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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