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科协主席刘淑莹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加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保障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刘淑莹接受采访时说,天然药用资源是中医药产业的原料车间,随着人们对中医药和保健品的需求不断扩大,对天然药材需求的不断增加,资源缺乏的问题逐渐凸显,原药材价格不断攀升,这成为困扰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究其原因,药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淡薄,资源保护与生产经营之间的协调管理亟待加强。”刘淑莹进一步分析说,国内企业产业化的无序发展和国外企业的廉价掠夺,中药材无序采集,严重破坏了部分药用植物资源。另外,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相当数量的种植资源也在逐渐减少和消失,部分药用植物资源得不到充分保护和利用。有的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生产有用的药材,如伐林栽参等。“此外,中药产业和药用植物种植脱节,国家和企业对药用植物种植的关注不足。”
为了使中药资源得以保护,保障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刘淑莹在提案中建议,国家应制定统一、可行的有关环境、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法规。我国已经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有的法规界定不清,甚至相互冲突或已不适应当前形势,有的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使中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难以执行。所以,应在充分调查药用植物分布的基础上,制定统一全面、切实可行,有利于资源利用、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法规及发展规划。
“应建立合理的财政支持机制,确保药用资源保护规划和措施的实施。”刘淑莹建议说,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以基本药物目录中中成药的主要成分为主的种植药材补贴方案,由财政对于种植相关中药材的药农给予补贴。同时要建立药用植物资源分布、质量控制和安全的管理系统,对药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分析与评估,为政府和企业、科研单位规划、预测、调控、决策提供支撑。
刘淑莹建议说,要按照GAP标准建立中药材质量控制的系统工程。为提高中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药材质量控制是中药生产的第一步,从源头上保证中药的质量至关重要。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药企业进行药用植物野生变家种和迁地保护的探索,通过人工繁殖、规模栽培和濒危品种代用品的研究,提高中药资源可利用的数量和质量,尽快和有计划制定中药材重要品种的指纹谱,以防鱼目混珠。同时,积极吸纳药材集中分布区的原住民有关植物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传统知识,加强中药材良种选育,科学解决人工栽培过程中如何保持药材地道性的问题。此外,还要优先支持相关科研课题,鼓励其基础和应用基础课题立项,开展研究。充分调动跨学科人才力量,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如发酵技术以及化学合成手段来生产制造药用植物中有效成分来代替天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刘淑莹说,总之,要合理利用药用植物资源,必须坚决杜绝“竭泽而渔”、“乱采滥伐”等掠夺式开发利用,维持其再生能力,以保证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记者 吕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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