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外来人口“一孩准生证”获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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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首例外来人口“一孩准生证”获批
2009年11月26日 16:15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双方均为外地户口的夫妻,以后办理“一孩准生证”,不用再往原籍来回奔波了,在本地就可办理。 11月25日,合肥市胜利社居委计生办工作人员将合肥市乃至全省第一例获批的外来人口生殖保健服务证送到租住在社区内的许先生夫妇手中,这标志着国务院新颁布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我省进入实质实施阶段,也标志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我省朝着常住人口管理方式又迈进了一步。

  许先生、张女士夫妇是合肥铁路公安处干警,两人均为外地户口,许先生的户口挂靠在皖北某市,张女士的户口则挂靠在南京,二人目前租住在合肥市胜利新村。今年2月,张女士怀孕了,为了小宝宝出生有个“合法手续”,夫妻二人一直为办理“准生证”而奔波。根据以往规定,“准生证”需要在夫妻双方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而许、张二人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又都是挂户人员,南京早在2003年就取消了“一孩准生证”的办理,张先生户口所在地也不愿意为其办理“准生证”,加之工作繁忙耽搁,夫妻二人跑了四五个月,来回折腾了多趟也没有将准生证办下来。

  今年10月1日,国务院新颁布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万般无奈下,二人来到胜利社居委计生办求助。了解情况后,计生办工作人员电话咨询合肥市计生委,并和男、女双方的户籍地取得联系,咨询该夫妇的婚育情况,最终为他们办妥了相关手续。(安徽商报 尚元宏 朱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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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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