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湖南省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成效明显。据测算,上世纪70年代以来,全省累计少生人口3400多万人,节省孩子抚养费90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今年4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成效明显。自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口计生执法检查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打造“八大计生”工程(阳光计生、民生计生、温馨计生、甘露计生、合力计生、诚信计生、公平计生、数字计生),低生育水平得到持续稳定,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1.8‰至12.6‰之间,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7%以上。
但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落实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较低等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向本次常委会议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国策意识,继续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继续深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法定奖励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平司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黄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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