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就“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对血液透析室的设置管理提出医疗质量和安全要求,提出乙肝患者需进行隔离透析。
卫生部要求设置肾病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设置血液透析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以后也可以设置血液透析室,但是这个医疗机构需要具有独立的处理肾病内科专业常见疾病的能力和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以及综合抢救能力,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乙型肝炎患者应该分期分机器透析,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车,护理人员也应该相对固定。
对于提出乙肝患者的血液透析进行隔离,参与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肾内科主任王梅教授说,鉴于血液透析治疗模式的特点,以及中末期肾脏病患者免疫功能的下降,接受透析治疗者的乙肝病毒以及丙肝病毒感染的几率远远超于普通人群。
同时乙肝病毒在体外的存活时间长,传染性强,因此对乙肝病人进行隔离透析治疗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另外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医院感染防控的要求,指出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和感染病例监测,如果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专家强调,经验也证明,感染控制措施做得好,发生在血液透析室经血源传播疾病的机率就会大大下降,因此医护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防止医院感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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