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花18万买假古董 被判交易无效可退货——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精神病人花18万买假古董 被判交易无效可退货
2009年07月23日 09:1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般的收藏爱好者买艺术品投资,看走了眼只能自认倒霉,而周某花费近18万买了一堆假古董,却被法院判决可以退货。昨天记者从一中院了解到,法院判决双方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周某有精神病史,是一名限制行为能力人。

  2005年2月,周某在报纸上看到一篇转让古董鸡翅木桌和花架的广告。与卖主许某联系后,周某来到其家中看货,发现许某家中有很多工艺品。在许某的推荐下,周某看好了一尊所谓的唐朝观音像和一个“洪宪年间的”大瓶,当场付款4万多元买下。此后,周某又先后四五次从许某手里购买了17.8万元的工艺品。后来经周某找人鉴定,发现这些“文物”全是现代仿品,他于是找许某退钱,但许某只退了3.8万元就不再理会。周某遂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周某的哥哥和姐姐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他们称周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许某的买卖行为应属无效。原来,周某早在1978年就被北京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曾在该院住院治疗。据病历记载,周某一直服药治疗。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周某2005年的行为能力及目前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较大,目前精神状态不正常,评定为限制行为能力。

  法院最终认为,司法鉴定确认了周某有精神病家族史,并自1978年发病至今30年。从周某最早发病到他住院治疗,直至如今的精神状态,以及周某的病情没有被治愈的记载等情况看,周某的病情具有持续性,因此周某在2005年与许某进行交易时应当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进行的交易标的较大,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交易有效。因周某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法院判决这起买卖无效。(王秋实 常鸣)

【编辑:朱博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