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名患者从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五附院)11楼坠亡。家属质疑医院没有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应该担责;院方则表示,死者是成年人,他们已经尽到该尽的责任,院方无任何责任。
患者凌晨坠楼身亡
昨天2时许,郑大五附院病房楼11楼,23岁的杨闯醒来,突然发现病床上的父亲不见了。因为最近一直看护父亲杨颖朝,杨闯和母亲都太累了,不小心睡着了。看到父亲杨颖朝不见了,杨闯赶快和母亲四处寻找,楼道、卫生间,他们找遍了11楼的每个角落,就是找不到杨颖朝。
杨闯和母亲又到病房楼楼下找,最后在病房楼前的花坛里找到了杨颖朝。杨颖朝头朝南脚朝北躺在花坛里。花坛里土质较松软,杨颖朝嘴角和鼻孔有轻微出血。杨颖朝所躺位置上方对着病房楼11楼厕所,厕所的窗户大开。
昨天上午,辖区建新街派出所民警现场勘察后,初步排除他杀,认为杨颖朝可能是从医院病房楼11楼厕所窗户跳下身亡的。
病房楼窗户全部能完全打开
杨闯昨日说,他家在南阳市新野县上庄乡。他父亲杨颖朝今年4月份身体开始出现麻木等症状,5月31日,经河南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是脑部血管有问题,他们就转到郑大五附院。6月1日做完手术之后,父亲情绪不稳定,精神有时不正常。“我父亲出现这些症状的时候,医生、护士都没有提示需要加强对我父亲的监护,医院方面也没有加强管理。医院这么高的楼层,窗户都能完全打开,病人如果想自杀,很容易就跳下去了。如果医院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或者提醒我们家属我父亲出现这种病情一定要加强监护,肯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杨闯说。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郑大五附院病房楼11楼调查发现,11楼的厕所窗户离地板102厘米,窗户高100厘米、宽67厘米,可以完全打开,成年人能很容易地从这里翻越窗户跳下去。不仅如此,整个11楼,多处窗户可以完全打开,包括杨颖朝所在病房里面的窗户。
医院称自己无责任
昨日上午,郑大五附院保卫科花先生认为,杨颖朝坠楼一事,很可能是自杀。如果是自杀,应由其本人及其家人担责,跟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医院是否应该对患者的人身安全负责?医院是否应该在窗户外设置防护设施,或者让窗户不能完全打开?”杨闯质问。
花先生称,病人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医院不可能在窗户外加设防护设施,这样影响消防队灭火。他承认窗户本来不应该完全打开的,一般情况下,窗户只能开20多厘米的缝,但可能个别窗户已损坏而医院没有及时修理。
律师称医院应承担一定责任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上述事件中,医院的病房楼是高层建筑,窗户上没有防护设施,不管杨颖朝是自杀还是他杀,医院都有一定责任。“就算是自杀,成年人跳楼自己要负责任,但医院应该有防护设施,而且医院的每个楼层应该有监控录像,一旦病人出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防范。”张少春说,患者从住院开始,就与医院形成了合同关系,医院应该对病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因此,杨颖朝坠楼,医院要负一定责任。(东方今报 邱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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