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的修订由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调整为立法项目,这意味着武汉市将允许将皮肤等捐献遗体的全部或部分用于临床。
据了解,《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但根据该条例,捐献遗体仅限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除角膜外,其他组织器官不能用于临床治疗。目前武汉有10多家医院具有开展临床组织移植能力,由于遗体组织来源缺乏,影响了很多患者的医疗救治。造成了一面是遗体组织资源未能充分利用,一面是患者需求无法得到保障的现状。
据武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发现,仅某家医院烧伤科每年大约有150名大面积严重烧伤患者需要皮肤移植救治,需要皮肤25至30万平方厘米。
7月15日举行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为了充分利用捐献遗体,拯救更多的生命,有必要修订条例,扩大捐献遗体的临床利用范围,为皮肤等人体组织捐献提供法律保障。鉴于目前有关修订工作已经准备成熟,拟于8月下旬提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胡新桥 者余飞 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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