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着“商机”……这不是以往的“医托”,而是近年在哈尔滨渐渐兴起的“职业医闹”团体。
他们往往和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互相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拉起条幅给医院施压,甚至将死者或伤者抬到门诊大厅,通过这些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他们再从中分红,已扰乱正常就医秩序。
“医闹”因何而起?又该如何处理?
“医闹”是维权还是取闹?
某医院门前,上书“杀人偿命,血债血偿,医生无德,天理何在”字样的约3米长白色条幅横悬在医院门前。七八个身着孝服的“家长”们,正围着火盆为死者烧纸祭奠。两只花圈端正地摆放在医院门口,中间是一名少年的黑白照片。这一场面,引得过往行人、患者们驻足围观。当时,正值中午,他们一边蹲在医院门口吃盒饭,一边不停地对进入医院的患者们说:“杀人医院,天理何在!”当医院围观者越来越多时,他们开始做出一些让人同情的动作,时而号啕,时而捶胸顿足。
这是记者前不久在哈市某三级甲等医院门前见到的一幕。
这起事件源于一名12岁男孩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传染性疾病,不治身亡。
据该院医政科负责人介绍,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头两天“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失不肯将尸体抬出病房,甚至把少年尸体抬到医政科,放在桌子上,要在办公室里为孩祭奠。经院方协调无效后,为了照顾“患者家属”情绪,医院允许他们在办公室内烧起了冥纸。
该院医政科负责人指着已被烟熏黑的屋顶,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们的这种做法,我们不知该怎么处理。”她告诉记者,为妥善解决这一医疗纠纷,院方列出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在内的多种方案。然而,医院开出的所有方案均被死者家属否决,他们一口咬定:院方必须赔偿25万元,否则就一直闹下去,让医院天天无宁日。
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身着医护人员服装,接待家属。
该院会议室内“家属代表”共有四人,表示愿意与医院和解,而条件只有一条:赔钱。
院方表示,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认定,作出相应赔偿,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然而,患方家属却表示走法律程序麻烦,希望院方马上给钱。其中两名年约40岁左右的女性表现异常,时不时拍案而起,破口大骂。
该院连续换了三名副院长接待他们,他们都不满意。最后,院长忍无可忍,对其中一人说:“你们跟死者是什么关系,你们是不是医闹,再闹下去我马上报警!”这些人才悻悻而去,并表示,明天还会来接着谈。
在激烈的争吵中,记者发现,只有坐在最靠边的男子一言不发。医生告诉记者,他才是死者的父亲。
“医闹”爆料 不少人甚至不知道患者姓名
为了解“医闹”真相,记者走访了哈市各大医院。在病房、卫生间、门诊大厅、墙壁上都会找到这样的字样:“承接医疗纠纷、开医院发票等各项业务。”
记者拨通了其中的一个电话号,表示有医疗纠纷向他求助。电话另一端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性的声音:“只要你提供出详细的病历,说明事情原因就能解决。”
该中年男子表示,薪酬等相关事宜需要派人当面详谈。记者来到中年男子指定的某医院门诊大厅,见到了其派来谈事的“医闹”。
被派来谈事的男子只有20多岁,身着褶皱黄色衬衫,头发蓬松。他告诉记者,他参与过5次“医疗纠纷”的活动,很有经验。
该男子讲,每个“职业医闹”团体都有不少业务员,他们多是无业人员,每天在各医院寻找“商机”。医院手术室、儿科、妇产科等科室甚至太平间,都是揽生意的好地方。
该男子还表示,在索赔时,“医闹”团体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索赔分红:一种是从医院赔付的总的赔偿额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成;另一种是由患者家属说出一个赔偿底数,他们负责跟医院谈更高的价格,获得赔偿后,超出底数的部分全部归他们所有。
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医闹”并不知道出事患者的姓名,甚至不知道患者到底出了什么事。该男子回忆说,加入“医闹”团体纯属偶然,有一次,没有正式工作的他被朋友叫去帮助处理一个医疗纠纷赔偿,一天下来,他竟然获得了300元帮忙费。他百思不得其解,在医院胡闹一下,怎么就可以赚到这么多钱?于是,他正式加入了“医闹”行业,开始受雇于有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采取在医院设灵堂、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殴打医护人员等方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获利。
“医闹”“闹”医 操作手法有规律可循
哈市某医院医政科科长告诉记者,通过与“医闹”的多次接触,他总结出了“医闹”的一些操作手法——
第一步,打探医疗纠纷。在得到消息后,“医闹”赶在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摇身变成患者“亲属”,并取得他们的信任,为其“出谋划策”,准备索赔。
第二步,分工。真正的患者家属只需要出现在医院门口就可以,“医闹”担负静坐、谈判、购买和发放食物等任务。
第三步,闹到一定程度后,“医闹”与患者亲属一起找医院协商。医院一旦不能满足条件,“医闹”就拍桌子、砸板凳,医院外大闹,医院内小闹,在医院内忧外困的情况下,迫使医院妥协。
第四步,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逆来顺受”,一些医院坚决不低头,执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这时候“医闹”就打人、砸东西,制造更大的负面影响。
第五步,医院一般到这个时候都被折腾得差不多了,但“医闹”并不善罢甘休,而是扬言要对医院院长、医生进行报复。
据哈市一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称,医院曾多次遭遇“医闹”,最后,他们与某些“医闹”都成了“熟人”。其中一人还向他们透露,闹的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尺度”,而这个“尺度”是完全按照他们聘请的律师所要求地做的,哪儿些事可以做,哪儿些事不能做,律师会一一列举出来。
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医闹”无理取闹,“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许多医生的信条。一遇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生怕“引火烧身”。
该负责人还表示,医疗技术始终处在一个发展、创新的形态下,随着各类新疾病的出现,医务人员需要不停地进行医学探索,但“医闹”现象的出现,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这样就可能放弃某些方面的探索或创新,一旦遇到风险较大的手术,他们就会一推了之,而患者也就失去了康复的一线希望。但不论怎么说,医生也不愿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
严打“医闹” 维权应走合法渠道
“当时,医院业务基本停了,损失巨大。”提及上次“医闹”事件,哈市某医院负责人非常的无奈。该负责人表示,医院平时要加强保卫工作,一旦发生暴力争议,要及时沟通、疏导,防范事态扩大。另外,医院要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医疗争议及医疗案件地应诉,引导医患争议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
哈市某医院一位王姓医生也认为,患者家属如果认为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按照法定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来解决问题,而不能请以谋利为目的的“职业医闹”来处理。
在采访中,“医闹”团体也受到市民的普遍指责。市民李先生认为,有的时候,患者并没有去世,“家属”却抬着花圈闯医院,这种做法很不合适,这样既是对医院的不尊重,更是对家人的不尊重。
省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院长王学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和医托比起来,“职业医闹”的行为更加恶劣,他们的伪装性也更强,由此才得以蔓延。在此,他提醒患者及其家属,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反映和处理。他还表示,医疗机构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医闹”行为给予坚决回击。解决问题需要秩序,需要合理、公平的机制。
闹过头儿者 可被行政拘留
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闹”现象本身存在诸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
律师表示,“医闹”与患者家属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畸形授权关系——“医闹”必然先获得患者家属的授权,然后获取相应的信息。从患者家属角度看,这种授权并不合理,因其本身并没有“闹”的权利。同时,不少“医闹”事先往往会采取夸大结果、虚构事实的方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而这种行为本身已构成某种程度的欺诈。
律师提醒,职业“医闹”通过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种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产生严重后果,将遭受处罚。同时,如果患者家属参与“医闹”,并对医院正常秩序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别说争取赔偿了,自己都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分析“医闹”出现的5大因素
一是很多患者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危险期,这时患者出现意外,其家属就会认为是医疗事故,而医院会认为自身的操作没有过失,在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时候,患者就会采用过激行为为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赔偿目的。
二是医疗事故鉴定复杂。
三是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
四是正当赔偿手续非常复杂。
五是利益驱使,这也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
医患“利用中介”互伤何时了?
笔者很容易能想到“医闹”成其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方面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一方面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还有就是,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
除此,“医闹”职业中还带着一种患者与医院在关系对立中互相伤害的意味。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利益利用医托、医药代表等中介,抬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加剧了看病难——当患者在就医中感觉受到医院伤害后,就会撕破脸皮不惜也使用“中介”,以纠集“医闹”的方式对医院进行伤害,在宣泄性的“医闹”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从“医托”到“医闹”,其中隐含着一种冤冤相报、非理性的医患互相伤害,两者的联系是非线性的。
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其实,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张智威)
名词解释:医闹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
职业医闹与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有很明显的区别,只要他们打听到医疗事故的消息,行动很迅速,也是有组织、有规模的进行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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