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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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2009年06月24日 12:37 来源:四川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4月,简阳市简城镇民旺村低保户金华均因患慢性肠炎住进简阳市华西医院,8天后出院时医药费共计2549元。与以往不一样的是,他一分钱也没有花:参加新农合,按规定可报销60%,为1443.50元;由于是低保户,新农合报销再增加20%,为561元;民政部门实行医疗救助,报销451元;剩余90多元应由他自己出,医院减免了。

  简阳是我省最早开展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试点地,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该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实现了提前到位,而不像以前,由医疗救助对象先行垫支医疗费用,出院后再申请报销。

  记者从昨(23)日在简阳召开的全省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现场会上获悉,到今年底,我省将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缓解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看病难问题。

  两个群体受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

  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赵成庆介绍,“一站式服务”是指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资料提交到新农合资料库中,当这两类人群到医院就医时,医院系统可以自动显示出他们的身份,老百姓不用先把救助的这部分钱垫上,不再需要来来回回地申请报账,而是由民政部门直接和医疗机构结算。

  “医疗救助本是针对特别困难的群体,因此,目前只是针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两类人。”赵成庆告诉记者,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6.18万户、351.45万人,五保供养对象有48.09万人。这约400万人口,将直接受益于“一站式服务”。

  据悉,随着我省农村医疗救助力度的不断加大,今后救助对象将扩大到更多的困难群众。

  取消救助门槛:医疗费1000元以下也可获救助

  根据简阳的经验,低保户、五保户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1000元以内,民政部门按90%给予救助;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五保户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保户按60%的比例给予援助。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2000元调高到5000元,个人负担特别重的,提高到6000元,并视其困难程度予以慈善援助。

  “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救助标准。”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各地救助标准不尽相同,但全省已取消救助门槛,医疗费1000元以下也可获救助。 (宋开文)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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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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