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应在5年内建立国家器官移植体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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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副部长:应在5年内建立国家器官移植体系
2009年06月16日 17:1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卫生部副部长、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日前在第四军医大学器官移植发展战略研讨会作主题报告时说,应该参照其他国家的器官移植捐献体系,结合我国的国情,在国家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法律框架下,在5年内建立国家器官移植体系。

  6月15日下午,黄洁夫从第四军医大学校长樊代明手中接过聘书,受聘为第四军医大学名誉教授。在研讨会上,黄洁夫就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作了题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器官移植事业》的主题报告。

  黄洁夫说,进入21世纪后,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排名第二的器官移植大国,器官移植技术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针对我国器官移植现状,黄洁夫认为,中国每年有100万肾功能衰竭患者、30万肝功能衰竭患者,其中相当一部分可以用器官移植救治,但目前只有少数患者能够得到实施移植的机会。由于缺乏规范、完善的捐献体系等方面的原因,中国器官组织捐献工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利于对患者的救治。

  他说,根据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国家器官移植体系应包括国家器官移植管理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人体器官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和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系统5个部分。要在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对现有164家移植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红十字会主导下成立器官捐献体系,逐步建立起从“心肺死亡”捐献到“脑死亡”捐献的捐献认定体系,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框架下大力推动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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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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