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 最低可补3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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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 最低可补300元
2009年05月21日 15:34 来源:南昌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从6月1日起,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机构分娩,均可获得不少于300元的补助。

  据了解,我省出台这项政策,预计全省每年将有45万孕产妇受益。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自然分娩,则可分别获得700元、500元的补助。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偿按有关政策执行;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

  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实施,我省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收费实行了限价,在县级医疗机构,除自然分娩限价700元外,还对阴道手术助产限价900元、剖宫产限价2000元;在乡镇卫生院,除自然分娩限价500元外,还对阴道手术助产限价600元、剖宫产限价1800元。(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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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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