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也要接受“体检”了,价格“体征”是否正常是主要检查内容。5月2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获悉,5月20日至6月15日期间,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等14家市级医疗机构和各区县所辖医疗机构接受“体检”,“不健康”者价格部门将“对症下药”。
今年1-4月,乌市价格监督局对首府49家市级医疗机构、职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要求医院将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等对外公布;医院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即每天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应提供总费用清单。同时要求各级医院实施“三高”知情同意书制度,即高价辅助检查、高值材料使用、高价和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临床医生使用“三高”前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保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据悉,该活动最直观的一项内容就是全面实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使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率100%。也就是说,无论在医院的门诊大厅、住院处、检验、检查等科室的候诊处及住院科,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与本科室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以供病人及家属随时查阅。收费处旁也要以电子显示(滚动)屏、触摸屏、公示栏、一日清单等形式公示。
此次“价格体检”就是针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复验。检查复验实行百分制,“体检报告”将把以上内容分成5项:价格制度体系建立情况;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制及工作情况;医药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投诉举报机制;价格管理工作亮点。每一项所占分值比重不同,其中“医药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所占分值最重,共计32分。
乌市价格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治病是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基本宗旨。因此,价格公示在该次活动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次“体检”中如果价格公示不到位,该医疗机构就会丢分,“体检”不合格,该医疗机构必须立刻整改,直到达标。(新疆都市报 李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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