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电脑前,一边看得津津有味,一边吃得津津有味——在办公室吃零食,很多白领都有这样的喜好,或为解馋或为减压。对此,有的公司网开一面,有的公司明令禁止。近日,重庆一家私企的三名女员工因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偷偷嗑瓜子,被老板罚她们吃完10斤瓜子才准下班。
办公室吃零食合适吗?会不会影响工作?公司有哪些相应的规定?
女人不能吃零食,男人凭啥能抽烟?
花眼 (文员)
男人看到女人上班时间吃零食,总会皱皱眉头,觉得女人工作态度不认真,上班吊儿郎当。可是,男人凭什么就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抽烟呢?依我看,这跟女人吃零食在形式上没什么分别,其本质反而愈加恶劣——如果模仿周立波的话来说,就是把赛过活神仙的感觉留给自己,让二手烟飘满人间——自己过足了瘾,却害苦了周围同事,怎不是更加恶劣?
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三位吃了10斤瓜子的女士叫冤,上班嗑瓜子肯定不对,即使偶尔饿了馋了,实在忍不住了,也得偷偷吃嘛,怎么能让其他人看见呢?多有损个人和企业的形象啊。试想一下,一个法官一边审案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几粒瓜子,侧过头偷偷嗑两颗“提提神”,再来宣读审判书;或者,足球赛场上的裁判一边奔跑,一边变戏法地从口袋里掏出苹果香蕉梨子啃上两口……这是多么奇怪的场景啊。
不过,这样缺乏专业精神的人真还有不少。我就看到过,博物馆的女职员在馆里嗑瓜子,对观众熟视无睹;出租车司机不顾车上坐着乘客,悠闲地拿出一个苹果,一边开车,一边一口口吃掉;还看过公路收费站的收费人员不顾道口排队的长龙,一只手慢吞吞工作,一只手在抽屉里掏饼干……那时候,“观众们”真是火大得禁不住想来一句国骂了吧。
所以,我赞成禁止那些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人在上班时间吃零食。但我也想呼吁一下,能不能也同时禁止男士在工作场合抽烟呢?
很多时候,我们的封闭式办公室会乌烟瘴气,只因为有一个烟鬼,大家不得不每天中午逃到马路上散步;参加完一个有几杆老烟枪的饭局,深夜回到家,还得强打精神把白天刚做的新发型洗掉,然后要把羊绒衫、皮茄克统统晾到阳台上吹风,因为满头满身的都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我一个做总裁秘书的朋友,还因为参加会议的高层们始终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不好意思提醒大家注意在会议桌上做会议记录的她是个孕妇,只能被迫申请调职,降级成为不必出席高层会议的普通文员。
男人们觉得,工作累了抽烟提神理所当然,但这似乎也并不是用二手烟毒害他人的充分理由。不抽烟的人难道就不加班不熬夜了?
最近,上海希望在很多公众场合营造无烟环境,很多人对此前景并不乐观,但我想这是一个好的尝试。禁烟禁零食,一视同仁。
悠闲的、艺术的“零食文化”
瑞娥 (杂志编辑)
不久前回到原来的杂志串门,发现老同事们大多数还在。五年过去了,员工队伍如此稳定,真是令人感叹。假如是名牌外企,倒不奇怪,可那家杂志只是个效益平平的民企啊。
“我们杂志虽然工资低,不过压力小,只要维持不亏本,老板就没意见了。现在除了铁饭碗单位,哪里去找这么悠闲的工作?”小丽说。
小丽道出的是这里大多数员工的心声,无论老板在不在。在这里,吃薯片、嗑瓜子都可以大大方方,没人指责。正是这种宽松的工作氛围,使得大家都不思进取,不想跳槽,乐于享受悠闲的工作。
之所以老板能如此宽以待人,是因为这里是他第一桶金的产地,这里不少人是他当初创业的首批员工,有功之臣。如今,他早已不在乎这个小摊子了。当初的有功之臣们,干不了他现在的主营产业,他又不想卸磨杀驴。于是就保留了这家小杂志,不指望从这里获取利润,只求能够养活那几号人。
我还去过一家知名装饰公司谈业务,他们公司的办公区装修得像一座休闲吧。宽敞的大厅里,不规则地散布着几张造型各异的桌子,设计师们有的在电脑上忙乎着,有的端着咖啡、吃着零食,欣赏着玻璃墙外大街上的风景。
“我们从事的是艺术工作,没必要像党政机关那么严肃,也不必像生产流水线那样紧张,只有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灵感才能冒出来……”他们老板解释道。公司如其主,那位老板也是扎着长长的马尾辫,颇有几分艺术家的气质。
对于大多数“正经单位”,比如机关、工厂、商业公司,上班吃零食当然是不可以的。一方面与工作环境不协调,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工作效率。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职场中人,吃零食只能是8小时以外的行为。假如你有艺术细胞,再遇上个有艺术细胞的老板,那么另当别论。
领导专治“不长眼的”
周小平 (行政)
办公室是个江湖,零食的“强润滑”作用能带来8小时甜蜜,作用有四——
- 排忧减压 听不少人说过,生气时吃东西,味道香甜的食物能安慰心灵和胃口,达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零食的解怒作用,如醒酒汤之于醉酒的人。一篇文章说过,“女人吃零食不是因为馋,是因生理需要”。
- 补充能量 年轻人赖床,很多人不吃早饭,临近中午时四肢乏力,头脑昏沉,注意力分散,如果这会儿来点甜食,能快速恢复精力。这方面我有体会。我低血糖,如果早上来不及吃饭,到点饿了就头晕眼花,赶紧吃块黑巧克力,立马就好了。
- 融洽同事关系 我们办公室女同事的抽屉里,都放有零食,空闲时把好吃的贡献出来,你一把,我一块,叽叽喳喳,聊个天,扯个八卦,骂个房价,一致对外的感觉超爽。我最喜欢去上级单位小汪的办公室,我俩催表要材料的常打交道。经常是她一个电话来了,我立马过去,因为她那儿老备着海苔——我的最爱。从这儿得到启发,我也在办公室里放些独特小吃,比如麦芽糖,一种老北京的胡同小吃,口味清淡,不会发胖,女孩儿都喜欢。“吃人家嘴短”,我再要个数据啥的,就一帆风顺。
- 哄小朋友 年轻的同事偶尔把孩子带来,都愿意放我这儿,抽屉里常年有好吃的,再认生的小孩子一见糖就OK。我要有空再教他们叠个纸猫纸狗,小朋友们就崇拜得一塌糊涂。
只是“嗑瓜子、剥栗子”这些带壳的食物,“噼里啪啦”声音大,属于败笔。也许你刚吃一点,动静大得让老板觉得整天都在吃,谁愿意拿钱养着一帮“吃货”呢?另外,橘子、苹果等水果清香味可能飘得很远,容易被老板发现,不予考虑。我有个女同事,人家零食又方便又健康,口味好还没啥响声:切成块的胡萝卜、心里美、黄瓜条。她每天早上把这些东西洗好切成块放在保鲜盒里。累了、烦了的时候,悄悄拿一块迅速放在嘴里,嚼的时候该干吗干吗,头儿来了也看不见,强力推荐!
只是什么时候吃,自己看着办,不是有那句话吗——“不罚懒的,不打坏的,专治不长眼的”。
老板都同意,我能说啥?
陆燕萍 (人力资源)
记得去年此时,我刚来公司4个月,总经理让我制订《员工手册》。对于有着多年人力资源经验的我来说,这不是一件难事。
把制订好的《员工手册》交与职工代表一同商讨,其中有一条“上班时间吃零食属于轻微过失、要给予口头警告处理”的规定,引起了多数人的不满,几乎90%的员工希望将此条删除。
我很纳闷。本来嘛,制订《员工手册》的初衷,就是为了约束员工的行为准则,依靠制度来管理,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上班时大家都懒散地含着话梅、磕着瓜子接听电话,或是吃着有异味的食物,“香飘”办公室,有客人来访时,势必将严重损害公司形象。
后来,在《员工手册》定稿前,我特地将此条罗列出来,待总经理最后定夺。
结果呢,总经理把“要给予口头警告处理”,改成了“影响工作质量”。这样一来,公司上下皆大欢喜,都为总经理体察民意而拍手称快。
我虽有疑惑,但静心一想,老板都同意了,我还能说啥?不过,总经理的态度,毕竟是表明不同意上班时间吃零食的,至于是否影响工作质量,也只有各部门领导自己心中最清楚了。
我个人还是觉得,办公室就要像办公室的样子,要营造像家一样的办公氛围,对于目前的企业来说,还是有难度的。也奉劝喜欢上班吃零食的朋友,在选择跳槽时,一定要事先了解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免得将来怨气连连。据我了解,90%的制造型外资企业,在上班时间吃零食是要被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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