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可获400元补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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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可获400元补助
2009年04月20日 16:56 来源:兰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明确甘肃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标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收费650至800元,乡镇卫生院平产收费500元,剖宫产费用继续控制在2000元以内。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是改善农村孕产妇保健状况、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两个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近期全省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二是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强化产科质量建设的管理;四是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的费用,还可按照当地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救助,逐步实现在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农村孕产妇的免费住院分娩;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另外,“降消”项目将给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补助400元,其中的100元必须用于指定用途:50元要用于新生儿疾病筛查,另50元要用于村级孕产妇孕期保健服务。 (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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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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