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以借精生子为名骗应征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近日,朝阳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丁先生年初看到一则为继香火而借精生子的广告,打通广告上的电话后,对方自称是中介,需对丁先生审查并体检,之后又提出需要丁先生先交纳一笔保证金及公证费,以保证怀孕后,公证孩子与丁先生无关。而借精的富婆则称交纳保证金、公证费后,立即支付丁先生30万元定金。而且只要怀孕,丁先生即可得到重酬。
丁先生汇入保证金及公证费后,对方又以介绍费、保险金等各种理由要钱,数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当丁先生向他们索要30万元定金后,“富婆”和中介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此时,丁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报案,但已被骗人民币3万余元。(记者于杰 通讯员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