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换过期药可获药品消费券 购30元才可使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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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换过期药可获药品消费券 购30元才可使用
2009年03月11日 10:0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周五,市民在20多家大药房以旧药换新药时,就能获赠10-20元的药品消费券。昨日,全国首个“消费种子基金”正式启动,该基金将在全国范围内发放600万张总计3000万元的药品消费券,其中北京地区发放的消费券价值总计200万元。

  据了解,所谓“消费种子基金”,就是财政部门或企业专门拨出一笔经费,用于相关产品的消费补贴。此次3000万元的药品消费券由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发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认为,此举可以拉动药品消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买药贵,看病贵”的难题。

  昨日启动现场,延庆和海淀4个社区居委会领取到了40万元的药品消费券。本周五市民还可以到金象大药房、好得快大药房等20多家药店,以旧药换新药的方式获得10-20元药品消费券。该消费券,需购买30元以上任何品牌药品才可使用,补贴比例为16.6%。 (记者王卡拉 实习生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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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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