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盐务局获悉,为确保我省食盐安全,省盐业部门2月27日在河源市与各市盐业公司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郑重向社会承诺: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确保食盐安全零事故。省盐务局在签字仪式上表示,我省将加快建成食盐配送体系,确保群众买到“放心盐”。
责任书规定,工业盐、井矿盐卤水严禁作食盐销售或直接用于食品加工,保证食盐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为合格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场(厂),食盐运输、仓储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混放,建立健全食盐召回制度。
“各市盐业一把手对辖区食盐安全管理负总责”,将食盐安全纳入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定期对食盐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定期抽查辖区生产加工、经营的食盐质量,建立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等。
各市盐业就此立下“军令状”:确保从盐业公司出品的食盐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盐和放心盐,确保合格碘盐的市场供应,确保食盐安全零事故。“如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食盐安全事件不力,或未落实食盐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级以上市盐业公司还将与所属的县(市、区)盐业公司层层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
省盐务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成全省食盐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地区,特别是农村、山区以及边远地区的碘盐销售网络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广大群众购买合格碘盐。(记者/吴旦颖通讯员/冯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