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报道广州120急救车难进黄岐(详见本报2月22日城事版《穗120急救车难进黄岐》),一家住黄岐的读者反映,他曾在黄岐拨打120,急救车来后,他要求送自己到广州的医院,结果遭到拒绝。有政协委员表示,救护车关系医院利益,“过界”有难度。
市政协委员赵子文本身就是医生。他告诉记者,120救护系统本身就是按区域来划分的,广州和佛山自成体系,这是由客观上行政区域的不同决定的。广州的救护车开不进佛山,佛山的救护车同样开不进广州。
“一般来说,120指挥中心接到求救电话后,会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根据就近原则,派出离求救者最近的医院的救护车。”赵子文说,救护车直接将病人送回所属的医院,拉到病人,医院就有“利益”。因此有的医院甚至为了120出车、赚钱而设立急诊科。“当然,在广州市内,市民是可以指定救护车开到某个医院,这种情况下,救护车就按路程收费。”
他还说,如果病人在佛山的医院治疗不理想要求转院到广州,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但要救护车跨市,目前还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