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城12家医院正式与保险公司签约,成为我省首批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启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赔偿模式。
这12所医院分别是: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二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四医院、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和太原市中铁十七局医院。
在这12家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将由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权履行调查、评估和调解职责,整个过程免费,不需要医方和患方出费用。对符合理赔的案件,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理赔;对医疗纠纷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将根据情况协调双方依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诉讼。
另外,与其他省份相比,我省“医责险”扩大了保障范围,将医疗意外和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等人员也纳入到保障范围内,化解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
按照省政府《山西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要求,到今年6月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开展实施投保“医责险”;今年年底前,省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全部开展实施。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方案》积极投保。( 杨帆 郭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