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1309家放射诊疗单位和14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337家因存在无《放射诊疗许可证》、无《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不到位等违规违法问题的单位受处罚。
这次全省共检查1309家放射诊疗单位和14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占应检查单位的97.6%。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363家,占27.7%;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4284人,占应办证人数的73.3%;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人数4284人,监测率73.3%;进行质量控制或放射防护检测装置数913台,检测率52.4%;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机构996家,占76%;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机构462家,占35.2%。14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均能够依法开展工作。共处罚337家违规违法单位,其中,给予警告281家,罚款41家,罚款金额共计13.71万元,对1家机构责令停业。
据黑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这次检查情况看,个别单位法律意识薄弱,没有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就违法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有些单位健康监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不及时,放射诊疗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对受检者的防护重视程度不够;一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内部审核项目不完善,缺少工作程序,现场检测设备未经计量部门校准,相应评价人员及检测人员未取得资质,报告书编写不规范,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低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立即采取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放射卫生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理者法律意识、提高健康监护率、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争取相应政策六项措施,确保放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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