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某村的张艳(化名),初中辍学回家以后,就一直打零工维持生活并照顾生病的母亲,卖菜、卖水果,后来又蹬起了三轮。今年8月,只因做了一回“群众演员”,她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平静的生活也因此被打破。
“小妮子,不简单啊,上电视了!”今年8月上旬的一天,一起蹬三轮的几位师傅调侃地对张艳说。“难道是说自己前些天做的广告?不是打了马赛克吗?怎么还被认出来了?”张艳一脸疑惑。回家以后,她发现周围邻居也都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她一下子成了村里的“名人”。
张艳说,2008年7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她正在聊城汽车总站附近的一条胡同里等活儿,突然来了两名陌生男子。“两位大哥要坐车吗?”张艳习惯地探身问对方。两名男子并没回答,反而问张艳知不知道“东昌府区红十字会医院”。“当然知道啊。”经常在市区拉活儿的张艳应声道。然后对方就说,现在医院效益不是很好,想找个“群众演员”拍个广告,拍完后给20元钱,问她同不同意。张艳考虑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按照对方准备好的台词拍完了广告,拿到了20元钱报酬。张艳对记者说,这份广告词的大意是:自己结婚多年,但不幸得了肝病,在东昌府区红十字会医院治疗后,大小三阳都转阴了,感谢红十字会医院。
张艳称,自己当时拍摄广告时,对方答应给使用马赛克处理,然而该广告在当地电视台播出时,并未打马赛克。自己的肝病知识有限,也并不知道“大三阳”、“小三阳”是什么意思。据张艳介绍,因为她平时不大看电视,知道这件事时,广告已经在当地某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了近半个月,直到8月15日她去找电视台后,该节目才被停止,但下面还有县城在播。
为了保留证据,寻求说法,8月13日张艳专门请人对电视播放的内容进行了录像,后来又多次去找电视台、东昌府区红十字会医院以及东昌府区卫生局,然而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节目播出后,很多人都认出了我,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张艳说。
为此,记者专门联系了东昌府区红十字会医院张院长,他告诉记者,自己也不明白张艳既然自愿拍了广告,现在又为什么到处找相关部门讨说法,“东昌府区卫生局还专门为此事找我谈过话。”另外广告拍摄都是医院花钱委托给电视台做的,具体情况、拍摄细节他也说不清楚。东昌府区卫生局的一位吴姓主任告诉记者,如果广告播出了,肯定涉嫌虚假广告,不过此事应该属工商局广告科管。为了查证此事,记者联系了该电视台广告部的霍某,他承认与自己有联系的一家广告公司曾经拍摄过这个广告,但声称没有查到相关的监播记录,也不承认电视台曾经播出过。“据我了解,当时好像给她的钱多于20元。”霍某说。(吴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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