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太原市3659家应报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中,只有103家上报。不少药品不良反应案例被漠视,从涉药机构工作人员的眼皮下“溜”走。
今年上半年,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太原市的监测报表共2029例,绝大部分案例是药品说明书中标明的不良反应状况,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为201例。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与去年相比,尽管一些单位报表数量大幅增加,有的单位突破了零报告,但太原市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仍有不少问题。
据了解,太原市的药品不良反应应报单位共3659家,但实际上报不良反应单位只有103家,报表覆盖率仅占应报单位总数的2.8%。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博爱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一些单位,报表数量出现了明显下滑。还有一些省市级单位,如山西省中医学校附属医院、山西省针灸研究所附属医院、太原市中医院报表数量为零。
个别单位甚至还存在瞒报、漏报行为。今年上半年发生了一些通过医患纠纷而发现的瞒报药品不良反应行为,经调查发现,主要是由于医院领导对药品不良反应重视程度不够,医务人员害怕麻烦,对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不上报。而不上报的行为既违反了有关规定,同时也给本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增加了难度。“上报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的监测工作松懈,是导致报表数量较少的原因。”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法律赋予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职责。
太原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称,对于瞒报、漏报、误报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该局将按照有关法规严厉查处。(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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