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医院院长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吃回扣被判刑
2008年06月23日 16:2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身为医院院长,却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吃回扣28万元,还勾结手下财会人员贪污3万余元。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对国营西联农场医院前负责人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原院长颜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间,海南郑康药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黎光(另案处理)为取得西联医院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权,承诺按所购药品总价款的10%给颜冰回扣款,医疗器械则视具体情况给回扣款。之后,颜冰利用负责该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的职务之便,于2005年至2007年间,在西联医院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过程中多次给予黎光帮助,期间,西联医院通过黎光多次向海南郑康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药品及医疗器械,总价额240多万元。从2005年8月到2007年8月两年时间里,颜冰收受回扣款共计28万元。
法院认为,颜冰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颜冰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与其所犯贪污罪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卜云彤、姜琳)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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