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婚期来临前将略显丰满的体形调整到最佳状态,不料3960元的“瘦身费”不但打了水漂,还被火罐在身上拔出了道道疤痕。昨天,27岁的谢小姐和大宁路上某SPA美容生活馆纠纷一案,经闸北法院调解,谢小姐最终得到了美容院3000元的退款。
约定3960元包减体重24斤
去年5月初的一天,谢小姐看到了一则“拔罐瘦身”的美容广告,当即被这种新型中医减肥法所打动。当时,谢小姐正在为几个月后的婚期做准备,为了能在“女人一生中最漂亮的一天”里展示自己的最佳体形,对体重不甚满意的她已经尝试了多种减肥方法,但效果都不明显。在广告的影响下,谢小姐踏进了大宁路上的某SPA美容生活馆,详细咨询“拔罐瘦身”的相关细节。
在美容生活馆中,谢小姐被告知,“拔罐瘦身”不仅能快速减肥,而且不会反弹,美容生活馆还拿出书面承诺,约定通过“拔罐痩身”,使谢小姐的体重从128斤减为104斤,如少减一斤,全额退款。面对这份信誓旦旦的书面承诺,谢小姐按照“每减肥1斤支付165元”的标准,全额付清了3960元的费用。
减了6斤却留多处疤痕
但当谢小姐全力配合美容院的“拔罐瘦身”后,却没有发生如当初她在广告上看到的神奇效果。首先,谢小姐的体重只减轻了6斤,而并非原先约定的24斤。其次,由于瘦身过程中,需要使用真空的火罐在身体上热敷,火罐所拔之处,留下的圆形疤痕竟难以复原。眼见婚期将至,谢小姐意识到,如果继续接受这种特殊的瘦身,不仅不能达到自己预定的减肥目标,反而还会给身体留下创伤,进而影响自己在婚礼上的着装表现。
谢小姐开始向美容生活馆交涉,要求全额退还瘦身费用,但美容生活馆总是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最终闹上法庭。
没有资质岂能随意“拔罐”
庭审中,美容生活馆辩称,曾经为多名客户提供过“拔罐瘦身”的服务,还从未遇见过像谢小姐这样拔罐痕印变成顽固疤痕的现象,对谢小姐出现疤痕的原因无法确认。
对此,闸北法院的房丽文法官指出,由于美容生活馆从未取得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只能从事生活美容,不能从事医疗美容。而“拔罐痩身”恰恰属于医疗美容服务的范畴,因此美容生活馆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调解协议,由美容生活馆退还“瘦身款”3000元,而谢小姐也不再就拔罐疤痕等细节,继续追究美容生活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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