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回应食品添加剂问题
本刊记者 关桂峰
今年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特别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成为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食品中的添加剂问题也引发了人们的极大关心和普遍关注。
2月28日,经过四次审议、旨在保障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这表明我国加大了对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一个更严格、更规范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正在形成。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强调各部门间的配合与衔接,力求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监管链条,不让问题添加物污染百姓餐桌。
抓住食品安全“牛鼻子”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滥用的问题很严重,已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源头之一。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原因多属于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可以说是抓住了影响食品安全的‘牛鼻子’。”云南省质检局食品监管处处长蔡蒙说,一些不法食品生产企业采取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增检测值、改良食物品质、增色、调味、增加重量等手段来“提升”食品品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燕说,不科学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如超量使用或者超范围使用,都属于不规范或违法的行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这不仅需要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知识水平和法律观念,而且要加强监管。
“为了保证食用安全性,只要是没有经过评估的物质,只要是不在允许添加的目录中的添加剂,不管有毒没毒,添加到食物中都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王晋生说。
当然,消费者中也存在着认识误区:例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都是食品添加剂的错,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是对身体不利的等等。“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蔡蒙说,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可以合理使用的添加剂并非“非法添加物”,在食品生产中只要按国家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就可以放心食用。
来自主管部门的回应
针对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食品市场的规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允许使用;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经过许可的,不可以作为添加剂来添加。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过去,食品安全的‘多龙治水’、职责权限划分不清使我们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协作不够、综合监管力度较弱。现在我们加强了与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及问题,加大督查和依法查处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云南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说。
此外,卫生部还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加快地方配套法规的制订与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队伍和工作队伍建设。
作为食品的源头,农产品质量是食品生产的首要关口。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农业部门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农业部将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农药和非法添加违禁化学物质行为;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与此同时,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制定和执行力度,鼓励并引导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操作。
质检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肩负着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责任。质检总局已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一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全力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食品小作坊等方面的集中整治;积极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司司长孙咸泽表示,将抓紧修订完善餐饮消费环节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组织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逐步提高餐饮业及食堂的开办门槛,防范细菌性和化学性等食物中毒。
工商管理部门还开展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摸底工作,督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监管源头追溯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子邮箱地址和举报电话,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治理食品添加剂问题靠长效机制
“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不是一劳永逸的,食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尤为关键,提升全行业从业者的素质是根本。”蔡蒙说。
在各相关部门的整治中,一些食品添加剂行业组织、食品工业协会以及相关食品协会也从行业的诚信建设、行业自律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明确行业协会要正本清源,食品企业负第一责任。“可靠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蔡蒙认为,防止食品添加剂泛滥,根本上还是应当靠企业诚信和自律。
王晋生说,各相关部门应该从监管、相关具体措施、长效机制的建立上,通过整治查缺补漏。此外还请公众加强监督,以便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孙燕说,各监管部门应该形成联动执法监管新机制,要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赋予各监管部门必要的执法权限,实现“从田间到餐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探索一种从源头开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行为的食品安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