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长沙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重拳出击,查处了大批违法案例。昨日,该局公布了2007年长沙工商系统十大打假案例。
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广州市某保健品公司在销售某品牌减肥胶囊时,称该胶囊有紧致皮肤、美容养颜等六大突破。但是在当事人提供的批准文号中,该产品仅“减肥、美容”两项保健功能获得国家审批,说明书上所称其他四项性能和用途均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长沙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经查明认定该行为属虚假宣传,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
销售不合格化妆品案。当事人黄某于2006年9月20日以199元/瓶的价格,从长沙市某护肤服务部购进广州市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2006年9月6日生产的美时慕美白淡斑芳香精油100瓶。后以249元/瓶的价格销售了98瓶,共计销售金额24402元,从中获利4900元。上述产品经检测为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销售假烟酒案。2007年2月,某消费者在当事人王某处先后购买的一批烟酒,经法定检测机构鉴定其中6条中华烟、6瓶五粮液、8瓶15年茅台酒、4瓶30年茅台酒为以假充真产品,合计金额为29028元。工商部门依法对上述以假充真的烟酒予以没收,并处以行政罚款。
此外,还包括当事人刘某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浏阳市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案,当事人刘某侵犯某品牌洗衣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芙蓉区个体工商户叶某销售假冒伪劣网线案,长沙某公司销售不合格螺纹钢案,长沙市芙蓉区某加油站假冒添加汽油清净剂案,以及发生在宁乡县的一起销售不合格农药案。(记者 周斌 通讯员 王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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