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1—10月份沈阳市上报省级部门的不良反应事件有885例。
据介绍,10个月中,沈阳市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有885份,新的、严重的报告有155份。其中,10月份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3份,新的、严重的报告31份。
10月份,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国家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共1334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327份,占报告总数的24.51%;来自企业的报告251份(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6份,经营企业的报告245份),占报告总数的18.82%。
1—10月报告总数9616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2677份,占报告总数的27.84%;来自企业的报告2394份,占报告总数的24.90%。
沈阳市药品快速检验所的专业人员说,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十分重要。从药物分类上看,抗菌类药是引起不良反应最多的一类药物,其次是心血管用药。
如果患者在服药后,特别是服用了新上市的药品后发现原有的症状加重,或是出现了原来没有的症状,要想到服用该药是否出现了不良反应。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立即停止服用可疑药物,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如果症状可疑,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如果是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报告。(记者 郑希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