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为享受网上购物的方便,不料却被网站“套牢”的韩女士很郁闷。前些日子她在某购物网站上订购商品,并将现金汇给卖家指定账户,可没想到网站无故将订单取消了。
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要求退款。而卖家却只同意将款项退还到她在该网站的账户内,意味着这笔钱只能在此网站再次购物使用。这种“退款”方式岂不是“套牢”消费者吗?
与韩女士遭遇有所不同,万先生则是以另一种方式被网店“套牢”的。他在一网店购买的音箱存在质量问题,在交涉时,网店却要求将商品以快递形式寄回更换。万先生要求该公司赔偿快递费用,该公司却只同意返还60分积分。按照该网上商城的规定,客户积分满100分才可折算为现金在购物时使用,也就是说万先生只有继续消费将积分攒够100分后才能在消费时折抵现金。
来自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的消息表明,三月份“12315”、“96315”受理因网上购物引发的投诉,占该月互联网类投诉的74.42%,较去年同期增长1.46倍。
据了解,12315已受理上述两位消费者的投诉。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明确表示,上述案例中,经营者拒绝退还消费者现金货款的行为,限制了消费者再次消费时的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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