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歌曲被指侵权 联想手机遭百余万元索赔
2008年11月04日 09: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本报讯 因未经授权许可在 “联想S9”手机中收录歌曲,近日,北京海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音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将制造商联想公司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款手机,并分别向联想和销售商提出连带赔偿68万余元的索赔请求。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这两起案件,两案的索赔总额达到136.9万余元。
海尚文化诉称,该公司是歌手孙俪演唱的歌曲《爱如空气》的录音制作者以及词曲著作财产权的独家使用权人。未经授权许可,“联想S9”型号的手机收录了《爱如空气》,并储存于手机自带的内存卡中,任何该型号手机的用户均可欣赏该歌曲,并可将其设为手机铃声。
今年10月9日,海尚文化在北京佳豪世纪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营业厅购买到了该手机,价格为1580元。经查询,“联想S9”手机产量为455735台。海尚文化认为,联想生产及其销售商销售的“联想S9”手机,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侵害了其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及获得报酬的合法权益。据此,其提出了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686182.5元的诉讼请求。
同时,广州音福文化也因旗下歌手演唱的歌曲《回来我的爱》未经授权被收录到 “联想S9”手机中,提起了相同诉讼,索赔683602.5元。据悉,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朱玲)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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