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之争”如要作为一个命题,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争”的是什么?务虚地说,文学正统之名?务实地说,图书的出版利润?
文学正统这种说法,往往遵循的是时间顺序的排列,先来后到的“纲常”,而“传统”这个称谓里面正是暗含了这样一个时间概念。就如同从前史家看三国,总要以汉家刘备为正统,而现在到吴宇森的《赤壁》里去看看,你再也找不到“正统”的痕迹。
如果说争的是现实利益,那么这种竞争也应该体现在同质化作品之间,你可以将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放在一起论高低,也可以让《杜拉拉升职记》和《丁约翰的打拼》较输赢,但是要把《尘埃落定》和《杜拉拉升职记》放在一起掐,并不见得对各自销量会有多大提升。看《尘埃落定》的人不会因此去看《杜拉拉升职记》,反之亦然。
因此,“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之争”基本已可判定为一个伪命题。在此基础上再来看人文社在网上推出的“商小说”大赛。一个传统出版机构人文社站到了台前来,坊间自然有看客又开始叫嚣起一股“传统文学俯首网络文学”的论调,感慨作为传统文学之“大宗”的人文社居然会向“杂草”级的网络文学寻稿,这种以“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融合”为掩饰的自降身段只是让网络上的草根作家们更加沾沾自喜,看到了网络文学“大势所趋”的“新正统”地位正日渐得到巩固的景象。不得不指出,根据上面的推导,这种对立并不真正存在。
不过也可以从“分”的思路转换为“合”的思路来理解。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各自代表的是一种阅读取向,这种阅读取向是建立在各自相应的文化传统和阅读习惯之上的。对比两者的主流读者群体,我们可以理解60后70后或许存在的某种文字膜拜情结,也应该理解80后90后快速阅读、快感阅读、图像化阅读的消费特征。再次回到这次人文社的“商小说”大赛,沿着“合”的思路来看,人文社在文学这个宽泛的概念之下进行的内容多元化,出版多渠道的尝试,应该是在“适者生存”的规律之下呈现的一种积极姿态。放文学一条更宽的路,这对于文学,对于出版来说,都会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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