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从吸费手机自身原因上说,透过这为数不少的国产终端和增值服务提供商的“吸费陷阱”,我们不仅要“怒其不争”,更要“哀其不幸”。
相比于乱收费、涉黄、盗版等问题的存在,它们的生存困难却是更大的现实,国有基础电信运营商占据着行业发展的主导地位,挤压着增值服务提供商等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从降低其收入分成比例,到建设统一的平台强化对其的管理,再到对其部分业务开展和渠道推广等进行限制等。
在这样的前提下,为了生存,这些中小企业难免会打一些政策上的擦边球:比如提供涉黄和盗版侵权等内容;在终端中内置增值业务进而设置吸费陷阱等。这些问题当然需要出台管制政策进行严格治理,但政府部门需要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行为,就必须放开由国有企业把控的行业垄断领域和约束国有企业的市场行为,要为这些中小企业开拓出一条可以生存和发展的康庄大道。就如同城管说路边的小商小贩们有碍市容因此要坚决取缔,但前提是你要为他们提供可以生存下去的合法合规途径一样。如果广大行业中小企业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努力获得良好的发展和丰厚的收入,那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会成为这些企业的必然选择,因为谁也不愿在人人喊打的局面下苟且偷生。
最后,从长远管制来看,发展增值服务提供商等中小企业意义重大,政府应注重引导。
一方面,通过几个国有大企业就可以引领行业发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行业发展需要广大中小企业的广泛和深度参与,中小企业的企业性质和企业规模能够保证其以更高的效率去推动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从全球范围来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正成为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先锋,它们既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又是经济增长的源头动力。
另一方面,发展中小企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此,需要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需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需要解决“玻璃门”(某些领域名义上对民间投资开放但实际上进不去)和“弹簧门”(某些领域民间资本进去又不得不退出)的问题等。
因此,落实到具体的通信行业管制政策上,则要求管制政策要有系统性,不能仅为管制而管制,不能损害终端商家和增值服务提供商等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而影响行业发展,不能和发展中小企业的国家意志相违背。“手机吸费陷阱”等问题最终要靠发展来解决,政府监管部门最好用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发展路径的治本之策来取代强化监管的治标之策。
参与互动(0) | 【编辑:刘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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