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可能撬动跨国诉讼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跨国集体诉讼并非没有先例,而惠普消费者也并非是第一个到美国境内维权的群体。早在2007年,首例中国消费者状告美国博士伦问题护理液已于当地时间3月30日,在纽约州地方最高法院成功立案,此前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包头空难案打开了中国纠纷美国诉讼的大门。
“对我们(中国律师)来讲,去美国诉讼也是一个新概念。”负责博士伦、包头空难这两起跨国诉讼的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郝俊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中国消费者同惠普的 “质量门”事件,看上去惠普中国公司、消费者、侵权地点等诸多因素虽然都跟美国没有关系,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度,这种官司应该在中国国内解决。但是,美国民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 “长臂管辖”(LongArmJurisdiction),即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 “最低联系”(MinimumContacts),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和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对被告发出传票,哪怕被告在州外甚至国外。
据了解,“最低联系”的范围十分广泛。比如,可以是被告 “有意接受”(PurposefullyAvailment),或者被告在法院所在地有“营业活动”(TransactionofBusiness),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等等。
针对消费者欲境外诉讼惠普事件,《每日经济新闻》发邮件至美国惠普总部负责企业媒体关系相关人士,询问惠普总部如何看待此事,将如何应对?是否会调整惠普同消费者解决纠纷的方案?该人士回复邮件称,惠普中国公关经理丛明将回复记者的问题。
在4月19日~21日三天内,《每日经济新闻》多次致电中国惠普信息产品集团市场部及中小企业业务总监萧振义,电话均未接通,给其发去短信也未获回应。丛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信息,不发表任何言论,而对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要求采访相关惠普中国高层,丛明表示,目前领导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
丛明表示,截至2010年4月14日,惠普客户反馈中心已经累计接到44066个电话,其中73%的客户来电为一般性咨询,27%为各类问题反映和处理。在此期间,惠普针对每台受影响的问题笔记本电脑的具体情况都严格依照“三包”规定,已为6301名用户提供了免费维修或延长保修的解决方案,审核并接受了1792名用户的退换机要求或维修费补贴,惠普现有的全国500多家服务中心在未来一年内将实现翻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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