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帖公司称可删一切负面 雇“水军”控制舆论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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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帖公司称可删一切负面 雇“水军”控制舆论 (2)
2010年03月30日 10:39 来源:深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应对:网络公关服务规范公布

  针对这种情况,近日,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制定的《网络公关服务规范》(指导意见)公布,这是我国针对网络公关业务的首份行业性标准文件。该文件内容涉及网络公关定义、业务内容、技术应用、工作流程、收费模式等,并提出“不传播任何不符合事实、夸大宣传或有待确认的信息”、“不从事任何不道德、不诚实或有损他人尊严或信誉的传播活动”、“抵制各种欺骗客户和公众的信息传播活动”等十项行业道德规范。

  同时,该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砚农对媒体表示,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将采用曝光违规公司名单、公布公司违规行为等措施,落实规范的实施。如果违规公司是协会成员,将采取协会内处罚措施,直至开除为止。要把负责“网络删除负面新闻”之类的“公关公司”完全摒弃在公关行业外。

  对于出台行业规定的背景,就始于当前不断出现的各类专业网络公关公司,在他们所经营的“业务”中,专业删除一切负面的不利帖子,并声称还可以根据需要“打压竞争对手”。记者输入“深圳网络公关公司”,通过搜索发现,有一百多万条相关的信息,由此可见其“市场前景”。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副秘书长陈向阳指出,网络公关业务成为当前公共关系服务中增长最快的领域,2008年度中国公共关系市场年营业额超过140亿元人民币,年增长率为29.6%,其中网络公关业务异军突起,占中国公关市场业务比重达6.3%,约8.8亿元。尤其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公关预算缩减,低成本的网络公关成为更多公关企业选择。

  律师:“不能违背社会基本的诚信底线”

  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黎孟龙指出,目前,很多“网络公关”服务机构的从业方式是经不起基本诚信标准的考验的。或者说,他们的服务方式无法拿到公众的眼光下,无法暴露于社会的阳光下,那么,社会大众便不能用赞赏的方式评价这种新兴服务,法律评价也不能得出这些经营活动是合法经营的结论。

  黎孟龙说,事实上,这些服务机构要实现“帮助企业进行网络宣传、传播、炒作”的方法,无非是雇用大量扮作普通网民的“托”在不同的地方发布一致内容或者一致倾向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反映的似乎是“大量网民广泛赞赏、各地网民一致好评”,这些所谓的网民便是目前遭真正网民唾弃的“五毛党”。而这类“假造网络舆情”的行为,违反的恰恰是法律和社会道德关于“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这类做法一旦被揭露或者曝光,不仅这些网络公关服务机构会遭受谴责,可能花重金聘请的个人将面临最严重的网络公关危机,其遭受的损害和不利后果将是其无法面对的。

  他说,此外,有的网络公关公司为了帮助他人删除负面或者不利的网络信息,更使出“假冒有关部门发函”、“先用五毛发帖,再收费删帖”等严重违法的手段,这类行为触及的法律问题,就不再是“违背诚信”等基础性法律原则层面,而极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严重违法层面了。

  网友:单靠行业标准还远远不够

  对于近期出台的《网络公关服务规范》,记者在进行调查时发现,大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欢迎。“这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成为网友们的普遍看法。

  但不少人还指出,作为网络公关业务的首份行业性标准文件,就其实施的操作性而言,还需要商榷。一位网友坦言,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出台这份行业规范性文件究竟能够发挥多大的实质性作用,又有多大的制约力?该标准宣布的一些惩戒手段,如“曝光违规公司名单、公布违规行为等措施”,对发布标准的机构来说,则缺乏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和依据;同时,在形成日益庞大的网络公关市场的时候,也就形成了庞大的背后灰色利益链条,要斩断这些“背后推手”,也并非容易的事情。

  “目前国内法律对网络删帖的监管规定还处于空白地带。所以,网络公关的乱象,单靠行业规范的执行力显然是不够的。营造绿色的网络公关环境,出台相关法律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高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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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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