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知识产权之痛
2006年10月11日,轰动一时、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中国手机外观侵权第一案”的诺基亚中国公司诉国产手机外观侵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因其生产的A 317手机,与诺基亚7260型手机在外观上极为相似。
4年前,国内的山寨机产业尚不发达,由于当时还有手机牌照的限制,山寨机被称之为黑手机,仍处于产业雏形阶段。当时以天时达为代表的国内新兴手机品牌,大都有模仿诺基亚等洋品牌手机外观,继而迅速打开市场的做法。尽管当时的诺基亚和天时达各执一词,但耐人寻味的是,此次诉讼有些虎头蛇尾,最终双方都没有公布结果,不了了之。
“天时达是有手机牌照的企业,诺基亚状告天时达侵权还算‘有的放矢’,但到了手机牌照开放后的山寨机阶段,在疯狂的抄袭和明目张胆的品牌套用下,诺基亚的‘反抗’几乎起不了任何作用。”手机行业咨询机构战国策分析师杨群认为,假冒、仿制,这是任何一个行业都会碰到的问题,此次诺基亚公布新的统计数据,感觉已经对山寨机的侵扰不太在意了。
不在意?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有专门的部门,应对在中国的被侵权问题。”诺基亚中国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但实际效果如何?该人士并没有做出表述。然而与其他跨国企业巨头一样,其实诺基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很高,此前与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几次交锋便可见一二,只是面对山寨机,已经到了无从下手的地步。
事实上,在去年的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上,“洋顾问”之一,诺基亚全球首席执行官康培凯精心准备了一份沉甸甸的政府顾问报告,其中有一部分就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
康培凯称,在美国,知识产权失窃带来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2000亿美元。还有75万个工作职位因此而丧失。在中国,这样的代价虽很难评估,但肯定也很巨大。
尽管康培凯没有直接将知识产权问题与诺基亚联系起来,但这番痛陈利弊背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寨机对诺基亚的侵扰。山寨机,存在即必然,诺基亚似乎已无奈地接受了这一事实。
本报记者 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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