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子商务高速发展过程中,网络假货逐渐增多的状况,淘宝网不断加大打假力度,净化网络商务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
网络零售业在我国诞生以来,短短几年取得了令人惊叹的发展速度,2009年仅淘宝网一家的交易额就突破了2000亿元。然而,在其高速发展中,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在网络平台上售假牟利。在一些对电子商务不是十分了解的消费者眼中,网货甚至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
淘宝网总裁陆兆禧认为,混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侵害品牌厂商权益,还阻挠了我国网络零售产业的发展。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淘宝网创始人马云说,淘宝作为一个销售平台,自身也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因为消费者买到假货首先骂的是淘宝。因此对于打击假货,淘宝绝不会手软。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淘宝网共与品牌商协同打假8210起,打击在淘宝网出现的假货近338万件,超过1.4万家网店因售假受到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在网上放心购物。淘宝网将2010年作为公司的“消费者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假措施。
今年1月15日,淘宝网启动了“消费者全网购物保障计划”。公司拿出1亿元作为消保基金,消费者在淘宝网任何一家店铺购物出现商品问题,淘宝核实后都将动用消保基金先行赔付。
3月8日,淘宝网又联合瑞士军刀、阿迪达斯、以纯等二十余品牌商在杭州发布了《网络打假杭州宣言》,宣布共同打击网络上的售假行为。
为方便消费者在买到假货后进行维权,3月8日,淘宝网还在网上推出了全新的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为消费者搭建“网上3·15”。通过该平台,消费者可以自助维权,并随时监督投诉进展情况。同时,维权平台主页上还会设立曝光台,对不良卖家定期进行曝光。
按照今年的新规定,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淘宝网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逾期不响应的,淘宝消费维权人员将在48小时内介入处理;淘宝网承诺,所有交易纠纷淘宝将会在30天内全部处理完毕。对于卖家超过承诺时间发货的,消费者申请退款48小时内卖家无响应的,系统将自动退款。(记者 张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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