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处利益链弱势地位 被指为电视台运营商打工(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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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处利益链弱势地位 被指为电视台运营商打工(2)
2010年03月10日 08:5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利益分配

  电视台、电台成最大赢家?

  那么在上述三者之间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协议?谁获得的利益更大呢?

  郭某指出,一个有奖竞猜节目要真正地形成互动,需要“两头开放”:一方面需要电视台提供播放平台,另一个方面则需要通信运营商提供端口,“而这两部分也正是SP服务商投入的最大成本。”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SP要想播放有奖竞猜节目,需要向电信部门申请端口通道,而作为通信运营商的中国移动、联通之类的商家对SP的准入也有一定的资质要求。以中国移动为例,目前要申请语音杂志业务的SP必须由当地通信管理局审批;要提供跨省业务的,则需信息产业部审核。

  广东某从事通信业务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一般情况下,SP要获得语音杂志业务,事先需向通信运营商支付一定的费用。

  中国移动某分公司的内部人员高某表示,中国移动同SP合作语音杂志业务一般按照中国移动占30%、SP占70%的比例进行信息费分配,并由中国移动负责向提供技术平台服务的第三方运营支撑方提供支撑费用。不过该人士指出,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移动系统也会产生一定的坏账,因此,中国移动一般只能拿到24%、而运营商则拿到76%信息费分配。

  另外,如果与中国移动通过语音杂志门户开展合作业务的话,那么中国移动将占利益分配的50%,“因为中国移动要开发语音系统、人工系统等服务,所以分配的比例就要增加。”上述人士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电信、联通与SP开发语音杂志业务的分配比例分别为30%、27%。

  “扣除通信运营商的收入,其余的转给SP,电视台和SP按原先签订的协议分配。”郭某表示,电视台、电台一般不直接参与收益分配,而是所谓的以“卖广告”提供播出平台为由,获得利润。

  郭某透露,由于各台本身的影响力不同,各大卫视的广告收入价格也不一样。除此之外,SP还可以通过向电视台、电台买点的方式来合作,也就是说,SP所提供的竞猜节目会被插入某个节目的广告时段,而具体的费用也将由此时段的收视率来决定。

  “以上两方的收入占去了有奖竞猜的主要利润,一般来说,电视广告占利益分配的50%~60%,通信运营商约占30%,而SP则只剩不到20%的利润。”郭某认为,这也是为什么有奖竞猜对SP来说只是一个“噱头”的原因——由于SP在产业链条中并不占优势,因此分到的利益自然比较少,而所谓的“高额”奖金也就成为一个看得到吃不着的“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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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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