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隐蔽,危害不小难以监管
2009年岁末,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手机扫黄行动,全社会参与,力度空前。今年2月2日,最高检、最高法再度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武器。然而,监管漏洞依然存在,网络传黄受到遏制的同时,线下传黄却异常活跃起来,大有取代网络成为黄毒泛滥主要途径的趋势。
由于淫秽短片可以很容易地在手机与手机之间传播,这让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范围可以无限扩大,其危害难以估量。人们最担心的还是它对青少年的危害。我国目前手机用户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将近7.4亿,其中广大青少年是手机用户的主流人群之一。在查处过程中,兰州市文化执法部门和警方发现,有很多通讯店就设在中小学周边,他们主要的服务对象也正是这里的学生。蔡某说,现在学生也在采用手机传黄的方式获取淫秽色情信息。
虽然危害很大,但是由于这种传播方式很隐蔽,给执法打击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首先是监控难。利用手机内存卡传播黄色淫秽内容大多是个人行为,以牟利或“爱好”为目的。淫秽短片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手机与手机之间传播,过程隐蔽,通过网络监管很难奏效。
其次是取证难。执法人员很难在店主为顾客下载淫秽信息的过程中当场查获,且事后追查的话,一旦淫秽内容被转移或删除,难以找到证据,所以犯罪现场取证困难。
第三是处理难。由于没有相关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可供参照,2009年兰州市查处的5起手机色情线下传播案件,大部分只能以治安案件处理,而无法以刑事案件立案。查处力度明显不够使得传黄店家有恃无恐,也就出现了上文中提到的传黄手机店的“死灰复燃”。
要想真正封杀手机传黄,还要依靠全国自上而下的协同努力。
追根溯源,根治并非一日之功
黄毒的传播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可以说,在当前贫富矛盾加剧,人民精神生活相对匮乏的情况下,要彻底根治“黄祸”并不容易,最终势必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其蔓延之势,需要建立以法律为基石,技术为武器,群众为主力的治黄体系。
一是立法要跟进。从目前手机传黄只能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可以看出,监管法规尚有真空,监管力度与行为后果不能对等。因此堵黄之举首先需要明确其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法律知识宣传,使涉黄人员了解其行为的严重后果以及所要负担的相应责任。
二是技术要攻关。手机传黄是网络传黄的延伸,要从根本上堵住黄毒传入的途径,必须依靠技术攻关,堵住境外传入的途径,逐步肃清国内网络环境。
三是要依靠群众监督。由于利用手机内存卡传黄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处在网络监管与社会监管之间的灰色地带,监管体系很难直接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当前,依靠群众的举报监督成为查处此类事件最主要的手段。因此,打击手机内存卡传黄,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监督,一旦发现线索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那些不良商家,切断传播的主要渠道。
四是要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为青少年提供规范的性教育。需求催生市场,手机传黄的主要对象是外地民工和青少年,这两个主体又体现了不同的需求。外地民工在外打工,往往感到孤独寂寞,而作为低收入人群,只能依靠看淫秽视频来释放压力。青少年则更多的是出于对性的好奇而观看淫秽视频。他们尚未树立正确的性爱观,缺乏正规性教育的引导,在面对生理需求时,只能诉诸于这样一种“非常”途径。而大量淫秽、歪曲性爱观的黄毒正是钻了这样的空子得以大量传播。
要想从源头上治理黄毒,我们需要的是大量良性的文化作品和正规、生动的性教育。填充业余生活的真空,抢占精神文明阵地的制高点,对青少年的性爱观进行正确引导,如此,方能使黄毒治理落到实处,不给黄毒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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