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在进行调研并研究制定数字出版业相关法规。”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做出表示。同时有消息称,工信部正在制定数字出版行业标准。
法律缺失 数字出版业遭遇瓶颈
去年,我国数字出版产值达750亿元。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国数字出版在法律环境、法律制度、行业标准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缺失。目前,数字版权保护在我国并无专门的立法,主要还是依据《著作权法》以及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面对飞速发展的数字出版业,我国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速度显然还是慢了不少。
与传统出版业相比,数字出版凭借快速查询、海量存储、成本低廉、编辑方便以及更加环保等特点,一时间风光无限。对此,有人甚至宣称:传统出版业已经遭到无可匹敌的对手,未来的出版产业将告别纸和墨时代。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已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20%左右,其中数字出版业年增长超过50%,对应投资总额增长35%左右。但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国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力度并不大,出版社并没有参与到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中来。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认为,数字出版虽然技术很重要,但在文化产业特别是出版行业依旧是“内容为王”。因此,发展数字出版,出版社优势明显。
“中国数字出版发展的关键仍是出版社,如果出版社不介入这个产业,中国的数字出版一定不能真正发展好。”中文在线董事长童之磊表示,“出版社是最为重要的内容提供商,像国外数字出版的发展也主要是内容供应商的推动。”
而出版社为何迟迟不愿进入数字出版行业?答案就是版权。“不是我们不想进入数字出版领域。进军数字出版业前期投入太大,如果版权没有得到好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投入只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一位出版社负责人表示。
番薯网CEO赵舸表示,大家都在预测数字出版浪潮即将到来,但不能回避的是,中国数字出版产业还面临很多问题。它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需要各方的呵护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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