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后语
信用卡犯罪已演变为无磁交易等方式
近年来,随着银行卡产业的发展与信息技术的进步,信用卡的使用渠道不断拓宽,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传统的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他人信用卡,演变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渠道使用他人信用卡或者信用卡信息。这种行为,进行交易时不需要提供信用卡卡片,属于以无磁交易方式实施的信用卡诈骗,因此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危害性更大。
针对犯罪手段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底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较好地解决了利用新技术实施信用卡犯罪的应对问题。
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在享受网络为我们带来便利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掌握基本防范技巧,尽量减少与避免网络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记者提醒
如何保护信用卡资金安全
第一,不要登录假冒的银行网站、购物网站。网民在使用相关银行业务时,要直接在地址栏链接登陆,而不是通过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来登录,这样很可能被假冒的网站所利用。不要向任何未经安全确认的网站和个人泄露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第二,由于网络犯罪异地作案的情况非常普遍,市民一旦发现网上银行资金被盗要及时报案,并立即断开网络连接,关闭电脑,以防犯罪分子通过自动执行程序,销毁保留在电脑中的转账信息等电子证据。
第三,注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登录自己的网上银行账号;尽量减少在网络上泄露自己的重要信息;不要打开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及时升级放病毒程序。
第四,密码的设置应该尽量复杂,越复杂的密码设置安全性越高,反之则越低。尽量不要用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这些非常容易记的、非常简单的数字作为自己的密码,最好是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如有一些字符更好;密码需要经常更换,也不能在很多地方均系同一个密码,以防密码被猜破后,所有个人的密码均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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