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这个堪称书业的行规中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低价竞争和竞标。出版1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不得打折。遇到特殊情况,如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一纸“限折令”牵动了书业最敏感的神经,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读者纷纷表示不满,网上骂声一片;而一些网上书店也表示,“限折令”目前并不具有操作性;也有法律专家站出来说,限制图书打折涉嫌垄断。《规则》千呼万唤两年方出台,是否会变成一纸空文?
一本书9个环节从中挣钱
“为什么‘限折令’遭到了读者抵触,那是因为读者从打折中尝到了甜头。而实际上图书行业一直是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这也是书业长期缺乏规范,自酿的苦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营销策划部主任王磊说。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认为,过去图书行业从来没有公平交易规则,出台《规则》的初衷一是规范交易行为,二是维护市场秩序,三是维护消费者、供货商、经销商三方利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人士也表示:“出台《规则》是为了治理行业不诚信行为,比如折扣战、价格战、任意退货、拖欠货款等,但目前《规则》公布出来,大家看到的都只是图书价格这一部分。”
对于大家最关注的“限折令”,黄国荣说:“新书1年内不得打折销售,这并非中国的发明创造,也是参照许多发达国家的惯例。德国、法国、日本都限制新书打折,比如德国规定新书18个月后才能打折。”他认为,目前读者对图书定价并不了解。“图书为什么明码标价,是因为出版社之外有9个环节从中挣钱。定价构成有作者稿费、造纸厂以及排、印、装3个企业要从中拿钱,还有铁路运输部门、一级批发商、零售商费用以及税收,剩下来的才是出版社的利益。”
针对特殊情况下新书可打折,比如网上书店新书销售最高打折至8.5折,黄国荣解释说,这是根据图书生产成本计算出来的,一般来说,出版社发货折扣为5.5折至6.5折。如果折扣太大,出版社利润空间变小,长期下去只会对书业造成损害。
黄国荣说,目前,国内图书价格相比其他商品并不高,如果在书价合理的基础上任意打折,作者书稿等一系列费用又不降低的话,就很可能困死出版社。“为了生存,出版社必然要提高书价,极易造成高定价、高折扣的恶性循环,这样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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