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处境微妙
那么,对中芯国际来说,是否真能创造如同和解协议中所称的协同效益呢?
“对于身陷产业链扩张正面临巨大资金需求的中芯国际来说,这样的和解协议不啻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中芯国际要想在这种压力下继续突围,似乎多有艰难。”张涛说。
“这次诉讼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光刻工艺这部分,其实,早几年,台积电就有说法说,中芯是靠在台积电挖角,那些人带走了相应的技术,中芯才做到了那样的水平。”
张汝京的离职,恰恰发生在中芯国际与台积电在美国的诉讼刚刚被裁定败诉,有关侵权赔偿的和解协议推出的当日。张汝京此时的离去,到底意味着什么?又将给和解谈判带来怎样的变局?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人事变动,还是隐藏其他的利益博弈?
此外,“65纳米和0.18微米的客户重合度很高,从0.18微米发展到0.13微米,再到90纳米、65纳米,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做好前面的工艺,才能发展进步到后面更加先进的工艺。也就是说没有此前的积累是做不到65纳米的,因此,本次案件涉及到的0.18微米产品非常重要。如果这个产品的问题不得到彻底解决,它仍将成为埋在企业内部的深层炸弹。”业内专家如是说。
而案件发生的时机,对中芯国际来说,似乎也极不理想。中国现在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在这一市场的角逐正在进入关键时刻,中芯国际即受到迎头一棒。作为“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发展高科技产业——半导体领域的旗帜企业”来说,这着实让人感到问题的微妙与棘手。
在First Global 11月2日针对台积电发布的投行报告指出,台积电的先进技术使它在第3季度的良好表现,其与富士通微电子在28纳米过程技术上的合作,以及它与IDT在 2009年3季度的产品制造协议,First Global有理由认为拥有稳定而多样化客户的台积电在技术升级时代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First Global也提到作为关键因素之一的“来自于先进技术的贡献”使他们继续看好台积电。
而摩根士丹利10月30日针对中芯国际的投行报告预测,由于半导体行业大概仅处于回升过半的周期状态,且中芯国际在产能方面还没达到足够的规模效益,而中芯国际显然不是行业的领先者,因而,在本阶段提升对该公司的预期仍有很大风险,故继续保持原有的(减持比率)判断。
从这些顶尖的国际投行的报告来看,即使不是本次的知识产权案件,来自于技术层面对半导体行业企业的影响可能已经超出人们的预期,在先进技术给企业带来的几何级的复合效益中,台积电之于中芯国际的榜样力量,可能倒是中芯国际最大的协同效益。
而张涛认为,“中芯国际的问题,牵涉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单纯一个企业的问题,它将给人们带来反思,对于屡屡出现的类似问题,我国下一步半导体产业布局到底该如何发展?”
目前,和解的具体内容仍须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监管批准,或许,在来自产业层面的布局方面,政府仍有发言的空间。
2003年8月
台积电称来自中芯国际所属的3家公司半导体装置及产品的进口及销售侵犯了其专利。
2005年2月
双方签订6年期和解协议。中芯国际同意支付1.75亿美元的和解金。
2006年8月
台积电再次向加州高级法院起诉,指控中芯国际违反了2005年的协议。
2006年9月
中芯国际在加州高级法院反诉台积电,指称其违反合约及违反真实公平交易。
2009年11月
加州高级法院裁定,中芯国际违反了相关协议,非法偷盗及使用其竞争对手台积电的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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