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联集团公然推翻重组时的承诺和协议,利用“三联”品牌进行同业竞争———
昨天,*ST三联(600898)小股东的维权律师和股东代表正式宣布,节后将立即对三联集团损害上市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并就其违反承诺和协议,利用“三联”品牌搞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一事状告三联。
维权股东代表还表示,小股东还将联名就三联集团4000万骗贷和恶意歪曲当年重组中商标使用权等行为,直接上书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门。
这是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桩由小股东代位上市公司进行诉讼维权的案例。
据了解,*ST三联小股东维权授权征集一事近日终告完成;现已征集到总股数1.4%的股权授权,授权分布高度分散于全国各地,授权股东达到50多人。
-维权目的
必须立即停止商标权侵害
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玉成律师称,2001年至2003年,三联集团在重组郑百文(三联商社前身)时,向证监会和上交所做出承诺,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合同:将商标使用权无偿性、永久性并入后者,作为不可撤回的条款生效,这样才有资格进行重组。
当年所有股东拿出50%股权无偿过户给了三联集团,使其成为第一大股东,已给付了超额对价。三联集团明文做出不再以任何形式在家电零售中使用该商标,以及不搞任何形式同业竞争的郑重承诺。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没像当年承诺的那样。
三联集团在抛股退出获得巨额收益后,公然推翻白纸黑字的所有承诺及协议,以“三联”名号到处开设家电零售门店,还公开声称要开百家以上;甚至不仅用武力抢夺公司门店,还将商标偷卖给其他企业(因故未果)。
张玉成律师认为,此举是将上市公司的生存根本釜底抽薪,这一侵权极其严重,必须立即停止商标权侵害并做出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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