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关键是赔偿金额
对抗一个“财大气粗”、拥有垄断实力的行业领袖,任何一个作者或出版社都显得势单力薄。
“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后才可以复制书籍的有关内容,而谷歌显然违反了这个准则。”张洪波说。
于是,他以文著协的名义向协会会员、出版社等发出了一个公告,公布了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作品查询网址,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反谷歌侵权的行动中来。
“单一的力量太小,缺乏专业知识不说,维权的成本也太高。”张洪波认为,最好能有组织地进行权利维护。
文著协也不是第一家对谷歌数字馆进行维权的组织。早在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图书版权保护向谷歌提起过集体诉讼。这场诉讼耗时两年多,也让谷歌的数字化计划一再延缓。直到2008年10月,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了一项突破性的和解协议——谷歌被授权按协议规定的各种用途使用书籍,而相关版权所有者将得到包括机构订金、书籍销售额、广告等在内的可能营收分成。
张洪波表示,他们已经和谷歌总部进行了多方交涉,当记者问及交涉细节,张洪波表示,并不是很顺利。
“主要的争议是有关赔偿金额的问题。”张洪波坦言,按照此前谷歌同美国作家协会的和解协议,谷歌的补偿方案是:将数字图书馆纯利润的63%分配给权利人。也就是说,一旦从有关的书籍中盈利,谷歌会对著作权所有者和出版商进行补偿,补偿的价格大约是每本书60美元左右;不过作为交换,这些著作权所有者和版权商保证不会把谷歌告上法庭。
“我们觉得60美元这个标准有点低了。不一样的作品,价值也是不一样的。”张洪波表示。
对此,记者多方致电谷歌,截至记者发稿,谷歌方面未发表任何说法。
【行动】将建专家组向谷歌讨要权利
关于下一步如何维权,张洪波说:“我们可能会在近期召集一些国际版权法的专家一起讨论这件事情具体如何推进,到底是适用‘和解协议’还是提起诉讼。目前看来,国际上对谷歌的和解协议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据张洪波介绍,欧洲书商联盟(EBF)曾强烈抨击谷歌和解协议,认为和解协议给予了谷歌太多权利,同时与欧洲的版权法律冲突。
EBF认为,作为互联网世界主导者之一,谷歌如果滥用其权利与地位,会形成事实上的垄断。EBF认为和解协议是谷歌用以掌控知识与文化传播的“特洛伊木马”,如果该协议得以通过,谷歌就会摇身一变,完成从搜索引擎巨头到全球图书在线销售统治者的转变。
更有评论指出,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则会有大约50%~70%的书籍及权利掌握在谷歌手中,谷歌可以随意定价。“接下来,我们将组建一个研究专家组,商量事情的解决方案,再与谷歌谈判出一个合理的授权。”张洪波表示,专家组也将由律师、版权评估专家、知名作者组成。
张洪波告诉记者,10月7日,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将就和解协议是否公平、充分及合理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一旦协议被通过,则将在美国适用,并约束谷歌及作品权利人与所涉及的谷歌合作方等。对此,文著协法律与许可部副主任许昕表示,如果协议通过,也赋予了谷歌另一项权力,那就是谷歌在征得作者的同意之后,有权将自己编制的停印书籍数据库销售给一些图书馆或个人用户使用。
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孙玉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是双方和解。如果要对谷歌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谷歌侵权事实,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认定谷歌侵权行为对作者造成的损失,以及赔偿的数额标准也需要找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这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上是一个盲点。
业内人士认为,谷歌通过和解协议的可能性极大。谷歌如果真的进入数字图书市场,那么这个市场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必须在10月7日之前,把解决的方案拟定好。”张洪波透露,他们已经将情况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希望得到支持,“如果和解不成,我们不排除诉讼的可能。”(谢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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