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界定标准引发热议 企业集体失语“戒网瘾” (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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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瘾界定标准引发热议 企业集体失语“戒网瘾” (3)
2009年08月27日 09: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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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网瘾机构”首选网络推广

  通过百度检索“网瘾”、“戒网瘾”等关键词,搜索结果页面的第一屏里出现10家“戒网瘾机构”的竞价排名广告(标注为推广),此外在右侧的广告位里出现8条广告链接;通过谷歌检索同样的关键字,首页出现11家“赞助商链接”。而在北京所有的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上,还从未见到如此大规模的广告推广。

  记者周一曾致电上述两家公司,咨询有关“网瘾”等关键词的价格,但百度和谷歌都拒绝透露。有网友称,到处打出“戒网瘾”招牌的机构事实上也算是“网络营销”的高手。

  国内首家爆出“戒网瘾致死”的南宁起航训练营收费为每人5000元,每8个学员配1个教官,每个学员两套价值30元的迷彩服,学员生活费成本为每人每月500元,教官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每月2万元的场租、广告费、杂项开支,起航的利润率高达70%。在拥有600多名学员的高峰期,训练营的始作俑者文伟军三个月内入账超过600万。

  而据央视报道,杨永信的“戒网瘾中心”收入更是高达8100万元。

  - 一针见血

  谁获利,谁埋单

  周一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杨永信的“电疗中心”每年收入高达8100万之后,就连戒网瘾专家陶宏开都开始在博客上用“悲剧”来形容和声讨各式各样的“戒网瘾机构”了。陶教授说,几年来“有关部门”非但不积极作为,有的甚至“一切向钱看”与“戒网瘾机构”沆瀣一气,昧着良心分赃。

  随后照例是各式各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口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必须承认的一点是,随着互联网的日渐普及,“网瘾”已经从个案演变成为一种一定普遍性的社会问题。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很容易理解时下社会各界对其的关注程度。只不过由于素质等方面的不同,各方的观点往往出现分歧。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的一点是,整个中国互联网业界,对“网瘾”的问题,选择了集体沉默。同时也没有人认为,他们多少应该为此承担些什么责任。这让人有点难以理解。在这些互联网公司坐拥全中国3.36亿网民,每年所创造出近千亿产值时,有什么样的理由可以让他们对“网瘾”这样的副产品无动于衷。

  事实上任何一个行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都有可能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在传统行业里,企业会被认为“有义务”去为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埋单。这就像是卷烟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重污染的造纸厂必须为当地的水资源净化负担责任一样。这就叫做“谁获利,谁埋单”。

  简单的逻辑需要复杂的法律法规体系去保障执行。而如今最缺少的也就是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这于是为品类繁多的“戒网瘾机构”大行其道提供了土壤。不久之前,杨永信的“电击治疗”被山东省卫生厅取缔,但当“电击”被换成对人体可能产生很大危害“脉冲”之后,“戒网瘾中心”再次粉墨登场。一幅“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的漫画随之跃然纸上。

  - 释义

  “网瘾”是什么

  “网瘾”也称网络成瘾症(IAD)。我们一般叫做“网络成瘾综合征”,目前已经把它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诊断体系当中去。最早是由葛尔·柏格在1997年所订立的理论化病态并且正式承认其研究价值。

  可以说,它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网上操作时间超过一般的限度。当网络依恋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

  网瘾也像毒瘾。人体内有一个“奖励系统”,这个系统的物质基础叫“脑啡肽”,又被称为“脑内吗啡”,是一种神经递质,在短时间内令人高度兴奋。毒品就是通过这个系统提高人体“脑啡肽”的分泌,破坏人体平衡系统。

  “网瘾”也是通过消耗“脑啡肽”,扰乱平衡系统,造成网迷不断寻找提高体内“脑啡肽”的成分,以致成瘾,形成迷恋网络的现象。网络成瘾属于一种精神障碍疾病。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彭梧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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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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