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方案出台 环保企业争抢拆解名额(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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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以旧换新方案出台 环保企业争抢拆解名额(2)
2009年06月05日 10:0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还会与大卖场合作

  其实在《方案》出台以前,环保企业为解决自身原材料短缺的问题,已经想了非官方的一些办法,与家电大卖场合作就是其中之一。

  朱孝东介绍,近两年公司尝试了这种方法,但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在于废弃产品回收价格没有一个统计的标准。

  据了解,目前电子产品在回收环节有废弃产品与废旧产品之分,后者的回收价格比前者要高于至少一半以上,但目前我国环保回收企业多以废弃产品看待,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

  以一台电脑为例,以废旧标准回收的非正规渠道,价格为200元左右,而正规企业最多只能付50元。

  即便如此,环保企业也没有放弃尝试。周徐近日对《每日经济新闻》介绍,在“以旧换新”执行前,华星环保已与苏宁展开合作。为了避开回收标准问题,华星环保回收并不给消费者回收价,而是直接由苏宁给予10%消费补贴。

  周徐还透露,在“以旧换新”实施后,还会与苏宁保持合作。而回收运输方面还将与苏宁进一步沟通,不排除用苏宁的物流提供服务的可能。

  但周徐坦言,这种方式在短期内,以某类家电产品实行是可以的,一旦“以旧换新”实施,回收价还是要给消费者。而回收标准就是关键,这一点在《方案》中并未体现。

  记者也注意到,《方案》并未明确补贴的具体标准,只是规定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这些具体标准的出台,仍需假以时日。

  拆解企业数量可有条件放宽

  对于每省1~2家拆解企业是否过少,记者昨日询问了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原则是每省市1~2家,但各省市可以根据本省的特点,增加指定拆解企业的数量。

  确定拆解企业的权利下放给地方政府,《方案》实施主体中的规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政府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

  但对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商务部将要采取集中招标,即便是覆盖9个试点省市60%左右市场的国美与苏宁也不例外。

  苏宁新闻负责人闵涓清昨日对记者表示,从操作层面上讲,其实作为大卖场在“以旧换新”方面已很有经验。关键在于政府确定好回收环保企业,渠道就好在票据等相应环节上与之对接。(岳伟)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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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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