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2点30分,长沙通程国际大酒店十五层,诺基亚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大门紧闭,从玻璃门望进去,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就在楼下的五层,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正在声讨诺基亚打击窜货的巨额罚款行为。
会议上,长沙市一家诺基亚手机零售商(简称“RAK”)刘勇(化名)接到公司电话,公司在结算返点时,发现2月28日销售的一款诺基亚5800型号手机被罚款6000元,公司当时的进货价格是3380元,而窜货给当地批发商(简称“WAK”)的价格才3250元。刘勇气愤地说:“不让我们窜货,就不要给我们定高额的任务量啊,差一分钱完不成任务量都不能给我们返点。”通过关系,刘勇获得了这台被窜货的诺基亚5800型号手机的串号(每台手机的唯一号码),但是看不到机器,也没有发票,而罚款已经直接从上游的诺基亚省级直控分销商(简称“FD”)返点中扣除了。会议后,刘勇还要和这家批发商商量怎样分摊这笔罚款。
在手机终端销售市场上,品牌厂商控制经销商跨区销售,否则克扣返点,已然成了默认的游戏规则。
诺基亚垄断?
操着不同的口音,原本是竞争对手的诺基亚经销商聚集在一起,原因只有一个——不堪忍受诺基亚的重罚。
在诺基亚的渠道规范中,严格控制跨区域、跨渠道销售手机,一经发现,将课以重罚。据诺基亚华东一家经销商透露,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诺基亚重新制定的罚款政策为,经销商窜货被FD抓住,将按零售价的3倍予以罚款,1万元封顶;而被诺基亚授权的第三方抓住将统一予以1万元罚款。据称,这已经是经历过2008年诺基亚全国经销商“起义”的结果,此前的罚款额度更为夸张。
品牌手机销售渠道中,诺基亚的渠道最为庞杂。在中国,诺基亚的渠道主要分为四大类:全国直供分销平台;代理商;直供零售。这些模式一经诺基亚发货,就由渠道根据市场需求自行控制价格体系。而最臃肿的是第四种渠道类型——当属省级直控分销平台(FD),FD下面设有众多覆盖更深的经销商,问题就出在这儿。
为了维护各FD在当地的权益不受侵害,诺基亚就要求各经销商之间不能跨区域销售,更不能跨省销售,否则就被处以重罚。但是经销商总能在其他市场上找到更便宜的产品。
“只要有差价,就会有窜货。”赛迪顾问分析师李学芳说。
江西一家诺基亚经销商告诉记者,经销商会与当地诺基亚办事处签订窜货管理协议,同时当地FD也会参加,因为经销商将货款和返点同时打到FD账户,一旦窜货被转,罚款将直接从返点中扣除,但是窜货管理协议中没有标明罚金,而只是一层层口头传达。
长沙一家经销商出具的一张罚款通知单上显示“违约金将在折让中直接扣除,此批机器不接受贵司的任何申诉请求,直接扣除折让。”日期为5月18日,落款为当地的另一家经销商。
多位经销商反映,罚款通知单落款上只注明诺基亚窜货管理中心或者是代理商的公司名称。返款直接从返点中扣除,经销商只能得到窜货机器串号,看不到机器,没有发票,而诺基亚窜货管理中心到底是谁?罚款到哪里去了?这些更是无从得知。
在律师的帮助下,长沙中华通讯有限公司刘友明拟定的一份材料中质疑“所谓的第三方公司(诺基亚窜货管理中心)是其虚拟出来的以此牟取暴利的工具。”
“没有我们活跃在这个市场,消费者买到的只能是高价产品,FD说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刘友明说。
而去年8月正式实施的 《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制定最低售价、不得分割市场”等条款。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丽清表示,反垄断民事诉讼都是空白,具体怎么操作也不是很清楚。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诺基亚有销售许可权,若经销商跨区销售涉及违约,诺基亚收取违约金不合理,有法律意识的经销商可以向工商局举报。若以限定区域以达到限定最低销售价格为目的,经销商与诺基亚签订的条款将被认定是无效的。
游云庭进一步指出,诺基亚为什么不允许窜货,因为各个地区需求情况不同,价格也不同,但是供求关系是市场行为,诺基亚强行限制,实际是保护垄断定价权,但是具体还需要看诺基亚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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